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二十五 职官七-通典
卷二十五 职官七
诸卿上
○总论诸卿
(少卿附)
夏制九卿,
(记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也。"亦有六卿,殷周皆然。)
殷亦九卿。
(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
周之九卿,即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
(三代诸卿虽名号不同,然其官职相沿,与周不异,说在历代官制篇。)
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后汉九卿而分属三司,
(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并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并司徒所部;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并司空所部。)
多进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随事为员。九卿有疾。使者临问,加赐钱布。
(尚书令陈忠常欲褒崇大臣,故奏建此礼。)
魏九卿与汉同。
(九卿名数与汉同。)
晋以太常等九卿
(即汉九卿。)
兼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太康四年,增九卿礼秩。
(元帝以贺循为太常,而散骑常侍如故。循以九卿旧不加官,唯拜太常而已。)
宋、齐及梁初,皆因旧制。
(宋卿、尹皆银章青绶,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卫尉则武冠。晋服制以九卿皆文冠,乃进贤两梁冠,非旧也。)
梁武帝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是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三卿是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卿是为秋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大舟卿,三卿是为冬卿。凡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后魏又以太常、光禄勋、卫尉谓之三卿。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六卿,各有少卿。
(太和十五年,初置少卿,官掌同大卿。)
北齐以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是为九寺,
(晋荀勖曰:"九寺可并於尚书。"后魏亦有三府、九寺,则九卿称寺久矣。然通其名,不连官号。其官寺连称,自北齐始也。)
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隋九寺与北齐同,
(自昔三代以上,分置六卿,比周百事。至秦及汉,虽事不师古,犹制度未繁。后汉有三公九卿,而尚书之任,又益重矣。魏晋以降,职制日增。后周依周礼置六官,而年代短促,人情相习已久,不能革其视听。故隋氏复废六官,多依北齐之制。官职重设,庶务烦滞,加六尚书似周之六卿,又更别立寺、监,则户部与太府分地官司徒职事,礼部与太常分春官宗伯职事,刑部与大理分秋官司寇职事,工部与将作分冬官司空职事。自馀百司之任,多类於斯,欲求理要,实在简省。)
炀帝降光禄以下八寺卿阶品於太常,而少卿各加置二人。
(始开皇中,诸司署唯典掌受纳,至炀帝,署令为判首,取二卿同判,丞唯知勾检。令阙,丞判。)
大唐九寺与北齐同,卿各一人,少卿各二人,丞以下有差。龙朔二年,改九寺之名,凡卿皆加正,
(若太常卿为奉常正卿,他皆如此。)
后各复旧。
○太常卿
(丞 主簿 博士 太祝 奉礼郎 协律郎 两京郊社署 太乐署 鼓吹署 太医署太卜署 廪牺署 汾祠署 太公庙署)
今太常者,亦唐虞伯夷为秩宗兼夔典乐之任也。周时曰宗伯,为春官,掌邦礼。秦改曰奉常,汉初曰太常,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
(颜师古曰:"太常者,王之旌也,画日月焉。王者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后改为太,尊大之义也。")
惠帝更名奉常,景帝六年,更名太常。
(惠帝时,叔孙通为太常,定宗庙仪法及定汉仪法,皆叔孙通所著论也。又任越为太常,坐太庙酒酸免。孔臧为太常,坐南陵桥坏免。王莽改太常卿为秩宗。)
后汉秩与汉同。每祭祀,前奏其礼仪;及行事,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助祭则平冕七旒。汉旧常以列侯忠敬孝慎者居之;后汉不必侯也。旧制陵县悉属,岁举孝廉,后汉则否。
(后汉周泽为太常,清絜脩行,卧疾斋宫,其妻窥问所苦,泽怒,以妻干斋禁,收送狱。时为之语曰:"生世不谐,作太常妻。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既得作事复低迷。"又桓荣及子郁皆为太常。初,荣受学章句,减其烦辞,后郁又删定,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又刘恺为太常卿,论议常引大义,诸儒为之语曰:"难经忼忼刘太常。"忼,呼郎切。)
建安中为奉常。魏黄初元年改为太常。魏晋皆银章青绶,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
(魏夏侯玄为太常,多所注改。晋王祥为太常,高贵乡公命为三老。又郑默字思元,为太常。山涛欲举一亲为博士,见默,语曰:"卿似尹翁归,令吾不敢言。"柔而能整也。又蔡谟字道明,拜太常。咸康四年,临轩,门下奏"非祭祀宴飨则无设乐"。奏宜金石,帝纳焉。临轩作乐自此始。)
宋、齐皆有之,旧用列曹尚书好迁选曹尚书领护。梁视金紫光禄大夫。陈因之。后魏为上卿,兼置少卿官。
(周礼有小宗伯中大夫二人,即其任。)
北齐曰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丞各一人,掌陵庙、群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后周建六官,置大宗伯卿一人,
(掌邦礼,以佐皇帝和邦国。)
是为春官。隋曰太常,与北齐同。炀帝加置少卿二人。大唐因之,龙朔二年改太常为奉常,
(少卿及丞,随寺名改。光禄以下诸寺准此。)
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太常为司礼,神龙初复旧。卿一人,掌礼仪祭祀,总判寺事;少卿二人,通判。
(馀寺少卿职并同。太常少卿本一员,神龙中加一员。)
领丞一人,主簿二人,博士四人,太祝三人,奉礼郎、协律郎各二人,斋郎五百五十二人。
(其馀小吏各有差。)
郊社、太公庙、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有令。
(其郊社及太公庙,两京皆有。)
丞:秦置一人,汉多以博士、议郎为之。后汉凡诸丞,皆掌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举庙中非法。皆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
(职官要录曰:"晋宋九卿丞皆进贤一梁冠,介帻皂衣,铜印黄绶。齐、梁墨绶。")
历代皆有。
(汉谷永字子云,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又韦弘为太常丞,父贤以弘当嗣,太常职掌陵庙,烦剧多过,饬弘自免。怀嫌,不去官。及贤疾笃,弘坐庙事系狱。)
梁旧用员外郎迁尚书郎,天监七年,改视尚书郎。陈因之。后魏、北齐亦有之。隋有二人,大唐因之,分判寺事。
(馀寺丞职并同。)
主簿:汉有之,
(汉卤簿之制,太常驾四马,主簿前车八乘。)
魏晋亦有焉。梁天监七年,十二卿各置主簿一人。陈因之。北齐有功曹、五官主簿二人,
(历代诸主簿多,说在列卿篇。)
大唐置二人,掌付事句稽、省署抄目、监印、给纸笔等事。
(馀寺主簿并同职。)
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王公以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
(秦有博士数十人。两汉太常属官皆有博士,掌以五经教子弟,则今国子博士是也。说在本篇。)
端委佩玉。朝之大典,必於询度。历代皆有。隋有四人。大唐因之。甚为清选,资位与补阙同,掌撰五礼仪注,导引乘舆,赞相祭祀,定诔谥及守祧庙,开闭埳室及祥瑞之事。
(中宗将为韦后父酆王陵庙各置五品令,太常博士杨孚曰:"兴宁、永康陵尚置七品令,酆王不可比逾先帝。"又敕武氏崇恩庙斋郎以五品子充,孚曰:"太庙斋郎尚取七品以下子,武氏不宜取五品也。"上曰:"太庙可准崇恩置。"孚曰:"崇恩为太庙之臣,太庙为崇恩之君。以臣准君,犹为僣逆;以君准臣,奈天下何!"事皆寝。)
太祝:殷官,与太宰等官为六太。周官,太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掌六祝之辞,以祈福祥。秦汉有太祝令、丞,后汉亦曰太祝令、丞。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因之。后周依周官。至隋,置太祝署,太祝令、丞。炀帝罢署,太祝八人。大唐初有七人,后增为九人,开元二十三年减置三人。掌读祝文,出纳神主。
奉礼郎:汉大鸿胪有理礼郎四十七人,晋理礼郎四人,属大行令。后魏理礼郎四人,北齐有奉礼郎三十人,属鸿胪寺之司仪署。后周有理礼中士、下士各一人。隋有奉礼郎十六人,属太常寺,炀帝减置六人。大唐初有理礼郎四员,掌设板位,执仪行事。至永徽二年,以庙讳改为奉礼郎。开元二十三年减二员。
(奉礼本名理礼,国家撰五代史志,至永徽七年乃成,於时此官已改,故隋书百官志谓北齐及隋理礼皆为奉礼。奉礼之名虽见於前史,其改始自永徽。)
协律郎:汉曰协律都尉,李延年为之。
(武帝以李延年善新声,故为此官。)
后汉亦有之,魏杜夔亦为之。
(魏武平荆州,初得杜夔,知音识旧乐,故为此官。)
晋改为协律校尉。后魏有协律郎,又有协律中郎。北齐及隋协律郎皆二人。大唐因之。掌举麾节乐,调和律吕,监试乐人典课。
两京郊社署:周官有典祀,掌以时祭祀。秦汉有太祝令、丞,属奉常,景帝改为祠祀,武帝更曰庙祀。后汉祠祀属少府。魏晋有太祝令、丞。宋曰明堂令、丞,掌祀五帝之事。齐有太祝及明堂二令,梁有明堂、太社二令,并属太常。北齐太庙令兼领郊祀、崇虚二丞。
(郊祀掌五郊群神,崇虚掌五岳四渎神。)
后周有司郊上士、中士,司社中士、下士。隋太常寺置郊社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掌郊社、明堂、祠祀、祈祷及茅土、衣冠等事。
太乐署:周官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
(左传楚锺建为乐尹,即大司乐也。)
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后汉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大予乐令,掌伎乐人,凡国祭飨,掌诸奏乐。
(卢植礼注云:"大予令如古大胥。汉太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適子高五尺以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顺,身体循理者,以为舞人。")
魏复曰太乐令、丞,晋亦有之。齐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
(齐太乐及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勋。置主簿、户曹,六品保举。)
梁、陈因之。后魏置太乐博士。北齐曰太乐令、丞。后周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后改为乐部,有上士、中士。隋有太乐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掌习音乐、乐人簿籍。
鼓吹署:周礼有鼓人,掌六鼓四金之音。后汉有承华令,典黄门鼓吹,属少府。晋置鼓吹令、丞,属太常。元帝省太乐并鼓吹,哀帝复省鼓吹而存太乐。梁有鼓吹令、丞,又有清商署。北齐鼓吹令、丞及清商部并属太常。隋有鼓吹、清商二令、丞,至炀帝,罢清商署。大唐鼓吹署令、丞各一人,所掌颇与太乐同。
太医署:周官有医师上士、下士,掌医之政令。秦、两汉有太医令、丞,亦主医药,属少府。
(后汉又有药丞,有医工长。)
魏因之。晋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而属宗正;过江省宗正,而属门下省。宋、齐隶侍中,梁、陈因之。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北齐又曰太医令、丞。后周太医下大夫。隋太医署令二人。大唐因之。主医药,凡领医、针灸、按摩、祝禁,各有博士。
(武德中,关中多骨蒸病,得之必死,递相染此。许胤宗每疗皆愈。或谓曰:"何不著书以贻将来?"答曰:"医乃意也,在人思虑。有脉候幽微,苦其难别。意之所解,口莫能宣。古之名手,唯是别脉然后识。病之於药,有正相当者,唯须单用一味,直攻彼病,立即可愈。今人不能别脉,莫识病源,以情意度,多用药味。譬之於猎,不知兔处,多发人马,空广遮围,或冀一人偶然逢也。如此疗病,不亦疏乎!既不可言,故无著述。"甄权,贞观中百馀岁,撰脉经、针方、明堂人形图。其弟立言,亦达医术,撰本草音义七卷,古今录验方五十卷。)
太卜署:殷官太卜为六太。周官太卜掌三兆之法。秦汉有太卜令,后汉并於太史,自后无闻。后魏有太卜博士。北齐有太卜局丞。后周有太卜大夫、小卜上士、龟占中士。隋曰太卜,令、丞二人。大唐因之。
廪牺署:周礼有牧人,掌牧六牲,以供祭祀。秦汉内史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并掌牺牲雁鹜,后属大司农。后汉河南尹属官有廪牺丞。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隋皆有之。大唐令、丞各一人,掌牺牲、粢盛之事。
汾祠署、齐太公庙署,并有令、丞各一人,大唐开元中置。
○光禄卿
(丞 主簿 太官署 珍羞署 良酝署 掌醢署)
秦有郎中令,
(主郎内诸官,故曰郎中令。)
掌宫殿掖门户,汉因之。
(石建为郎中令,奏事,事已下,建省读,惊曰:"书马者,与尾而五,今乃不足一,获谴死矣!"其谨慎如此。)
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
(应劭曰:"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如淳曰:"勋之言阍也。阍,古主门之官。光禄主宫门故也。"张安世为光禄勋,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覆水也?"郎有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挝奴,其隐人过失如此。王莽改光禄勋为司中。)
后汉曰光禄勋,所掌同,典三署郎更直执戟宿卫,考其德行而进退之。
(汉东京三署郎有德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以充之。)
郊祀之事,掌三献。光禄勋居禁中。
(如宋之殿中御史。)
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两汉自光禄、太中、中散、谏议等大夫,及谒者仆射、羽林郎、郎中、侍郎,五官、武贲、左右等中郎将,奉车、驸马二都尉,车、户、骑三将,
(如淳曰:"主车曰车郎,主户卫曰户郎。")
并属光禄勋。
(后汉张湛字子孝,拜光禄勋。光武临朝,或有惰容,湛辄陈谏其失。常乘白马,上后见湛,辄曰:"白马生且复谏矣。"又杜林字伯山,为光禄勋,内供奉宿卫,外总三署,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者,辄见诱进,朝夕满堂,士以此高而慕附。又荀爽为光禄勋,视事三日,册拜司空。)
建安末,复改光禄勋为郎中令。魏黄初元年,复为光禄勋。东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孝武宁康元年,复置。自魏晋以后,无复三署郎,而光禄不复居禁中,唯外官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
(禁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
其宫殿门户,至宋文犹属焉。梁除勋字,谓之光禄卿。卿旧视列曹尚书,天监中,视中庶子,职与汉同。后魏又置少卿。北齐曰光禄寺,置卿、少卿,兼掌诸膳食、帐幕。隋文帝开皇三年,废光禄寺入司农,十二年复置。初有卿及少卿各一人,炀帝加置二少卿。
(虽取汉代旧名,而其职则别。)
大唐龙朔二年,改光禄寺为司宰寺,咸亨初复旧。光宅元年为司膳,神龙初复旧。卿一人,掌终献行事;少卿二人,领太官、珍羞、良酝、掌醢等四署,署各有令、丞。
丞:汉二人,多以博士、议郎为之。后汉一人。魏晋因之,铜印黄绶。梁、陈视员外郎。
(其员外,说在通直散骑常侍郎中。)
后魏、北齐并有之。隋有三人。大唐置二人。
主簿:汉置。晋、宋、齐、梁、陈并有之。北齐曰功曹、五官主簿。隋二人。大唐因之。
太官署令、丞:於周官为膳夫、庖人、外饔中士、下士,盖其任也。秦为太官令、丞,属少府。两汉因之,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魏亦属少府。晋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门下省领太官,陈因之。后魏分太官为尚食、中尚食,知御膳,隶门下省;而太官掌百官之馔,属光禄卿。北齐因之。后周有典庖中士、内膳中士。隋如北齐。大唐因之,各一人。
珍羞署令、丞:於周官有笾人,
(掌四笾之实。)
盖其任也。后汉少府属官有甘丞,主膳具。晋太官令有餳官、果官吏各二人,自后无闻。北齐餚藏令属光禄寺。后周有餚藏中士、下士。隋如北齐。大唐因之。长安中改为珍羞,神龙初复旧,开元初又改之,有令、丞各一人。
良酝署令、丞:於周官有酒正中士、下士,掌酒之政令。后汉汤官丞主酒,属少府。晋有酒丞一人。齐食官局有酒吏。梁曰酒库丞。北齐有清漳令、丞,主酒。后周如古周之制。隋曰良酝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掌醢署令、丞:於周官有醢人,掌四豆之实。自后无闻。至齐,诸公府有酿食典军二人。后周有掌醢中士、下士。隋曰掌醢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卫尉卿
(丞 主簿 武库署 武器署 守宫署 公车司马令左右都候)
卫尉,秦官,掌门卫屯兵。汉因之。
(汉旧仪曰:"卫尉寺在宫内。"胡广云:"主宫阙之内卫士,於周垣下为区卢。区庐者,若今之仗宿屋。")
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又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其职略同,而不常置。
(颜师古曰:"各随所掌之宫,以为官名。")
后汉有卫尉卿一人,职与汉同。晋银章青绶,五时朝服,武冠,佩水苍玉,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
(户五千三百五十。冶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
晋江左不置卫尉。宋孝武复置。南齐掌宫城管钥。
(后汉张衡西京赋曰:"卫尉八屯,警夜巡昼。"南齐宫城诸卻敌楼上本施鼓,持夜者以应更唱,高帝以鼓多惊眠,遂改以铁磬。)
梁卫尉卿位视侍中,职与汉同。卿每月、丞每旬行宫徼,纠察不法。陈因之。后魏亦有之。北齐为卫尉寺,有卿及少卿各一人。隋文帝开皇三年,废卫尉寺,入太常及尚书省。十三年复置,掌军器、仪仗、帐幕之事,而以监门卫掌宫门屯兵。大唐因之。龙朔二年,改卫尉为司卫,咸亨初复旧。光宅元年又改为司卫,神龙初复旧。卿一人,少卿二人,
(初,少卿一人,太极元年加一人。)
领武库、武器、守宫三署,署各有令。
丞:秦汉多以博士、议郎为之。后汉一人,魏晋并同。宋孝武增置一人。梁亦有之,后魏、北齐并有。隋因之。大唐置二人。
主簿一人,汉卫尉驾四马,主簿前车以乘。晋有卫尉主簿二人,宋齐梁陈因之。北齐、隋亦有二人。大唐因之。
武库令、丞:於周官司甲、司弓矢等下大夫,司戈盾等中士、下士,盖其任也。两汉曰武库令,属执金吾。后汉又有考工令、丞,属太仆,主造兵器,成,付武库令。魏晋因之,晋后属卫尉。宋齐武库令丞属尚书库部,梁陈属卫尉卿。北齐亦有。后周如周官。隋如北齐。大唐因之,各一人。天宝六年四月,敕改仪制令,庙社门、宫门每门各二十戟;东宫每门各十八戟;一品门十六戟;嗣王、郡王若上柱国带职事二品、散官光禄大夫以上、镇国大将军以上各同职事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府大都督、大都护,门十四戟;上柱国带职事三品、上护军带职事二品若中都督、上都护,门十二戟;国公及上护军带职事三品若下都督诸州,门各十戟:并官给。贞元五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应请列戟官,准仪制令,正一品、开府仪同三司、嗣王、郡王并勋官上柱国、柱国等带职事三品以上,并许列戟。准天宝六载四月敕文:'加散官光禄大夫、镇国大将军以上,各同职事品。'近日,散、试官便带高阶者众,恐须商量者。伏请准旧制令本文,取带三品以上正员职事为定。"敕旨依。
武器署令、丞:隋行台尚书省有武器监令。大唐永徽中,始置各一人,掌祭祀及朝会、巡幸及公卿婚葬卤簿之事。
守宫署:汉有守宫令、丞,掌御纸笔墨及诸财用并封泥之事,属少府。晋及北齐属光禄勋,北齐守宫令掌张设之事。梁陈属大匠卿。隋属卫尉寺。大唐置令一人,掌诸铺设帐幕、毡褥、床荐、几席之事。
(广德二年二月赦文:"京兆府诸司诸使幕士丁匠总八万四千五百人数内,宜月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仍令河东、关内诸州府据户口分配,不得偏出京兆府,馀八万一千一百一十四人并停。")
公车司马令:秦属卫尉,汉因之,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章、四方贡献及阙下凡所徵召公车者,皆总领之。
(汉张释之为公车令,时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释之遂劾其不敬。文帝免冠谢太后,太后诏赦之,然后得入。)
后汉有丞二人,丞选晓讳,掌知非法。尉主阙门兵禁,戒非常。
(胡广曰:"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当兵,以示威武,交节戟以遮误出入也。")
晋江左以来,直曰公车令。宋以后属侍中。隋有公车署,置令、丞。大唐无。
左、右都候:
(周礼司寤氏有夜士。干宝注曰:"今都候之属。")
后汉各一人,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
(宫中诸有劾奏罪,左都候执戟戏车缚送付诏狱,在官大小各付所属。见尚书令、仆射、尚书,皆执板拜,见郎对揖。)
属卫尉。后无。
○宗正卿
(丞 主簿 崇玄署 诸陵署 太庙令)
周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其亲疏。秦置宗正,掌亲属。汉因之,更以叙九族。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五年,又於郡国置宗师,以纠皇室亲族世氏,致教训焉,选有德义者为之。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上书宗伯,请以闻。
(为书付邮亭,令送至宗伯。)
常以正月赐宗伯帛十疋。王莽并宗伯於秩宗。后汉曰宗正,卿一人,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皇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皇族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
(胡广曰:"宗正又岁一理诸王世谱,差叙秩第。"髡,口昆切。)
两汉皆以皇族为之,不以他族。
(楚元王子郢客、刘辟彊、刘德等迭为此官。又后汉书曰:"刘轶字君文,梁孝王之胤,为宗正,卒官,遂世掌焉。")
魏亦然。晋兼以庶姓。
(山公启事曰:"羊祜忠笃宽厚,然不长理剧。宗正卿缺,不审可转作否。")
咸宁三年,又置宗师,以扶风王亮为之,使皇室戚属奉率德义,所有施行,必令诰之。
(梁王肜亦为宗师。)
东晋省之,属太常。
(桓温奏省。)
宋齐不置宗正。梁天监七年,复置之,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皇族为之。陈因之。后魏有宗正卿、少卿。北齐亦然。后周有宗师中大夫,
(掌皇族,定世系,辨昭穆,训以孝悌。)
属大冢宰。隋如北齐之制。大唐龙朔二年,改为司宗,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属,神龙初复旧。卿一人,少卿二人,
(初,少卿一人,太极元年,加置一人。)
掌皇族、外戚簿籍及邑司名帐,领崇玄署及诸陵太庙。开元二十五年制,宗正等寺官属皆以皇族为之。
丞:汉亦用皇族,后汉一人。
(后汉刘茂字子卫,为宗正丞。)
历代皆有之,至隋有二人,大唐因之。
主簿:梁置,陈、北齐、隋皆有,大唐因之,置一人。
崇玄署:令一人。初,后魏天兴二年,置仙人博士,掌煮炼百药。北齐置昭玄等寺,掌诸佛教,有大统一人,都维那三人,兼置功曹、主簿等员,以管诸州县沙门之法。后周置司寂上士、中士,掌法门之政。又置司玄中士、下士,掌道门之政。隋初,置崇玄署令、丞,至炀帝,改郡县佛寺为道场,置道场监一人;改观为玄坛,监一人。大唐复置崇玄署,初又每寺观各置监一人,属鸿胪,贞观中省。开元中,以崇玄署隶宗正寺,掌观及道士、女冠簿籍斋醮之事。
诸陵署:汉有诸陵园寝官,属太常。
(长陵令,秩二千石,为高祖陵也,故尊其秩。)
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
(史记曰:"司马相如为孝文园令。")
后汉每陵园令各一人,掌按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
(校长,主戒盗贼。)
晋宋皆曰令,而梁初为监,后亦改为令。梁以下皆有之。大唐每陵令、丞各一人,初属太常,开元二十五年,并属宗正寺。
太庙令:汉有诸庙寝园令、长、丞。
(宋志曰:"汉西京曰长,东京曰令。")
晋有太庙令。宋太庙令领斋郎二十四人。齐梁以下皆有。
(后魏有太常斋郎。汉书曰:"田千秋为高庙寝郎。")
旧属太常,大唐开元二十五年二月敕:"宗庙所奉,尊敬之极,因以名署,情所未安,宜令礼官详择所宜奏闻。"至五月,太常少卿韦縚奏曰:"谨详经典,兼寻令式,宗庙享荐,皆主奉常,别置署司,事非稽古。其太庙署请废省,本司专奉其事。"许之。二十五年敕:"宗正设官,实司属籍。而陵寝崇敬,宗庙惟严,割隶太常,殊乖本系奉先之旨,深所未委。自今已后,诸庙置并隶宗正寺。"
○太仆卿
(丞 主簿 乘黄署 典厩署 典牧署 车府署 诸牧监)
周官有太仆下大夫,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似今太仆之职。一云周穆王置太仆正,以伯冏为之,
(冏,具永切。)
掌舆马。秦因之,在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汉初,夏侯婴常为之,
(汉书曰:夏侯婴为沛公太仆,常奉车,自高帝至文帝,常为太仆。又石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曰:"六马。")
领五监、
(龙马、闲驹、橐泉、騊駼、承华五监,各有长、丞。騊,徒刀切。駼,大胡切。)
六厩,皆有令。
(或曰,六厩谓未央、承华、騊駼、龙马、辂軨、大厩也,马皆万匹。武帝承文、景蓄积,海内殷富,厩马有四十万匹。时匈奴数寇边,遣卫青、霍去病发十万骑,并负私从马,凡十四万匹,穷追,大破匈奴。汉马死者十馀万匹,匈奴虽病远去,而汉亦马少,无以复往。於是汉久不北击匈奴。数岁,灭两越。是时天子巡边,亲至朔方,勒兵十八万骑,以见武节。)
王莽改太仆为太御。后汉太仆与汉同,亦掌车马,天子每出,奏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驭。
(初,汉西京置六厩,东京约省,唯置一厩。赵岐字台卿,为太仆,持节安慰天下。祭肜字次孙,为太仆。帝过孔子讲堂,指子路室曰:"此太仆之室也,太仆,吾之御侮也。")
魏因之。晋初有之,银章青绶,五时朝服,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领典牧、乘黄、骅骝、龙马等厩令。自元帝过江之后,或置或省。太仆既省,故骅骝厩为门下之职。
(潘尼字正叔,为太仆,造乘舆箴。晋诸公赞云:"郭展为太仆,留心於养生,是以厩马充多,征吴得以济事。")
晋、宋以来,不常置,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则省。齐亦然。梁太仆卿位视黄门侍郎,统南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陈因之。后魏兼置少卿。
(太武帝平统万赫连昌,定陇右秃发、沮渠等,河西水草善,乃以为牧地,六畜滋息,马三百馀万匹,馲驼将半之,牛则无数。孝文帝迁洛阳之后,复以河阳为牧场,恒置戎马十万匹,以拟京师军警之备。每岁自河西徙牧於并州,渐南,欲其习水土而无死伤也,而河西之牧滋甚。)
北齐太仆寺统骅骝、左右龙、左右牝、乘黄、车府署,卿及少卿各一人。后周如古周。隋如北齐,炀帝加署少卿一人。大唐龙朔二年,改太仆为司驭,咸亨初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仆,神龙初复旧。卿一人,掌驭五辂。少卿本一员,景云元年加一员,领乘黄、典厩、典牧、车府等四署,署各有令。天下监牧置八使、五十六监。
(贞观初,仅有牧牝三千匹,从赤岸泽徙之陇右。十五年,始令太仆卿张万岁勾当群牧。至麟德四十年閒,马至七十万六千匹。置八使,领六监,初置四十八监,跨兰、渭、秦、原四州之地,犹为隘狭,更析八监,布於河曲。其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仪凤三年,少卿李思文检校陇右诸牧监,方称使。尔后或戎狄外侵,或牧圉乖散,洎乎垂拱,潜耗太半。开元初,牧马二十四万匹,十三年,加至四十五万匹。初有牛三万五千头,是年,有五万头。初有羊十一万二千口,是年,有二十万六千口,盛於垂拱。)
丞:秦汉有两人,后汉一人。
(汉书:"张敞字子高,为太仆丞。")
魏晋因之。东晋或省或置。梁有丞,陈因之。后魏、北齐丞一人。隋三人,大唐因之。
主簿:梁置一人,北齐亦一人。隋二人,大唐因之。
乘黄署:后汉太仆有未央厩令。魏改为乘黄厩。乘黄,古之神马,因以为名。
(乘黄亦名飞黄,背有角,日行万里。淮南子云:"天下有道,飞黄伏皂。"一云:神黄,兽名,龙翼马身,黄帝乘而仙。)
晋以下因之。宋属太常,铜印墨绶,进贤二梁冠,绛朝服。历代皆有,悉掌乘舆。大唐令、丞各一人,掌乘舆车辂。
典厩署:於周官有校人、圉师、趣马,掌十二闲之马。汉西京太仆有龙马长,东京有未央厩令,掌乘舆及宫中之马。魏为骅骝厩,晋有骅骝、龙马二厩。自宋以后,分骅骝厩属门下。梁太仆有龙厩及内外等厩,陈因之。北齐有骅骝、左右龙等署。后周有左右厩,各上士一人。隋如北齐。大唐改龙厩为典厩署,令二人,丞四人,掌在厩系饲马牛及杂畜事。
典牧署:於周官牧师下士四人,掌牧马而颁之。秦汉边郡置六牧师令,
(说在诸牧监篇。)
魏晋以下因之。隋有典牧、牛羊等署,各置令、丞。大唐有乘黄等四署,令、丞各四人,掌外牧及造酥酪脯腊之事。
车府署:秦有车府令,以赵高为之。历代皆有。汉魏属太仆,宋、齐以后属尚书驾部,北齐以下又属太仆。大唐置令、丞各一人,掌王公以下车辂。
诸牧监:汉太仆有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在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魏置牧官都尉,晋因之,自后无闻。北齐有左右牝牡、驼牛、羊等署令。后周曰典牝、典牡上士中士,又有典驼、典羊、典牛中士。隋曰典牧署、牛羊署令丞。大唐初因之,分曰牧监、置监、副监、丞、主簿。
(武太后圣历二年正月,置控鹤府,监一员,从三品;丞一员,从六品;主簿一员,从七品;控鹤左右各二十员,从五品下。以张易之为控鹤监,统左控鹤,出入供奉。以麟台监张昌宗统右控鹤,内供奉。久视元年六月,改控鹤监为天骥府,其月二十五日,又改为奉宸大夫,前改为天骥者,宜内供奉。员半千以奉宸之职,古无其事,又授斯任者,率多轻薄,非朝廷进德之选,上疏请罢之,由是忤旨。其年四月敕,奉宸令一员,从三品;奉宸侍郎一员,从四品上;奉宸大夫十员,左右各五品上;奉宸骖乘十员,左右各五品、从六品上;奉宸主簿一员,从七品上。凡二十四员,以应二十四气。控鹤、奉宸之名,历代不设,既以车马名职,遂附此篇。)
○大理卿
(正 丞 主簿 狱丞 司直 评事 监)
今大理者,亦舜摄帝位,皋繇作士,正五刑,周秋官之任。
(韩诗外传曰:"晋文公使李离为大理,过听杀人,自拘於廷,遂伏剑死。君子曰忠与仁。"新序曰:"楚昭王时,石奢为理,有杀人者,奢追之,则其父也。奢曰:'以父成政,不孝;不行君法,非忠。'遂刎颈而死於廷。"又家语曰:"季羔为卫士师,刖人之足。俄而卫有乱,季羔逃,刖者守门,谓羔曰:'彼者缺。'羔曰:'君子不隧。'又曰:'此有室。'季羔入焉。既罢,羔问曰:'吾亲刖子之足,而逃我,何也?'刖者曰:'曩者,君理人以法令,先君后臣,欲臣之免也,臣知之。临当论刑,君愀然不乐,见於颜色,臣又知之。君岂私臣哉!天生君子,其道固然,此臣之所脱君也。'孔子闻之曰:'善哉!为吏者用法,一思仁恕则树德,如严暴则树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
秦为廷尉,汉因之,掌刑辟,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也。兵狱同制,故曰廷尉。
(此应劭注也。颜师古曰:"廷,平也。理狱贵平,故以为号。")
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
(汉书云:张释之字季,为廷尉。文帝出,尝有人从渭桥下走,乘舆马惊,捕之,属廷尉。释之奏其犯跸,当罚金。上怒,释之曰:"法者,所与天下公共也。且以其时而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今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之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乎?"后又有盗高庙座前玉环者,文帝欲族之,释之奏当弃市。上大怒,释之曰:"法如是也。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如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众皆呼为张廷尉。又张汤为廷尉,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理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谳疑事,必先为上分别其源,以扬主之明,言此自天子意,非由有司也。奏事有善则让曰:"监、掾、史某所为也。"亭者,平也,均也。又杜周为廷尉,而善伺上所欲。客有让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者著为律,后主所是者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三尺者,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又于定国为廷尉,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为不冤。"王莽时,改大理为作士矣。)
后汉廷尉卿,凡郡国谳疑,
(谳,质也。)
皆处当以报。
(傅贤为廷尉,每冬至断狱,迟回流涕。又盛吉为廷尉,每冬至节,罪囚当断,夜省坐状,其妻执烛,吉持丹笔,夫妻相向垂泪。又杨赐为廷尉,乃叹曰:"昔'三后成功,惟殷於民',而皋繇不与焉。"盖吝之也,遂以世非法家,固辞。汉官仪曰:"光武时有疑狱,见廷尉,曹史张禹所问辄对,处当详理,於是策免廷尉,以禹代之。虽越次而授,亦足以厉其臣节。")
皆以世家为之,而郭氏尤盛。
(郭躬为廷尉。躬家世掌法,务在宽平,乃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事奏之,事皆施行,著於令。)
建安中,复为大理。
(锺繇以大理为相国。)
魏黄初元年,改为廷尉。
(锺毓字雉叔,为廷尉,听君父亡没,臣子得为理谤;及士为侯,其妻不复改嫁,毓所制也。)
历代皆为廷尉。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旧用黄门,后视秘书监。有正、监、平三人。元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
(天监元年,诏建康狱依廷尉三官置正、监、平,革选士流,视给事中,以尚书郎出为之,冠服与廷尉三官同。)
陈因之。后魏亦曰廷尉。北齐曰大理寺,置卿、少卿各一人。
(北齐宋世轨为廷尉少卿,时大理正苏珍之亦以平幹知名,寺中为之语曰:"决定嫌疑苏珍之,视表见里宋世轨。"时人以为寺中二绝。卒官,廷尉、御史诸囚皆哭曰:"宋廷尉死,我等岂有生路!")
后周有刑部中大夫,掌五刑之法,附万人之罪,属大司寇,亦其任也。
(今刑部侍郎之任。)
隋初与北齐同,
(文帝时议置六卿,将除大理,卢思道奏曰:"省有驾部,寺留太仆;省有刑部,寺除大理,斯则重畜产而贱刑名也。")
至炀帝,加置少卿二人。
(赵绰为大理少卿,时有侍郎辛亶,常衣绯?,俗云利官,文帝以为厌蛊,将斩之。绰曰:"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上怒甚,令斩绰,绰解衣当斩。上使人问绰曰:"竟如何?"绰曰:"执法一心,不敢惜死。"上良久释之。他日,又令斩二人,绰曰:"此人坐当杖,杀之非法。"上曰:"不关卿事。"绰曰:"陛下置臣法司,欲误杀人,岂得不关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动者,当退。"绰曰:"臣冀撼天心,何论撼木!"上乃止。时薛胄为大理卿,胄断狱以情,而绰守法,俱为称职。)
大唐龙朔二年,改大理为详刑,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司刑,神龙元年复旧。卿一人,
(咸亨三年十月,张文瓘兼大理卿,旬日决疑狱事四百条,莫不允当,皆无怨言。文瓘尝有疾,系囚相与斋祷,愿其视事。上元二年改官,大理诸囚一时恸哭。开元二十一年七月,大理卿袁仁敬暴卒,系囚闻之,皆恸哭,悲歌曰:"天不恤冤人兮,何夺我慈亲兮。有理无申兮,痛哉安许陈兮。")
掌鞫狱,定刑名,决诸疑谳。少卿二人,
(永徽六年,初置少卿一人。神龙元年,又加一员。)
正二人,丞六人,主簿二人,司直六人,评事十二人。
正:秦置廷尉正,汉因之,后汉一人。
(黄霸字次公。宣帝在民閒时,知百姓苦吏急也,闻霸理法平,诏为廷尉正。及夏侯胜非议,下廷尉狱,霸从胜受尚书。何敞六世祖比干,为廷尉正,而务仁恕。时张汤亦为廷尉,残酷,比干常与争之,所存者千数。)
魏晋谓正、监、平为廷尉三官,
(晋廷尉三官通视南台持书,旧尚书郎下迁。梁制,服獬豸冠,介帻皂衣,铜印墨绶。)
其后皆有。
(魏司马芝字子华,迁大理正。有盗官练置都厕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狱。芝曰:"赃物先得而后讯其辞,若不胜掠,或至诬服。诬服之情,不可以折狱。且简而易从,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理耳。"魏武从之。晋江统字应元,为廷尉正,作三刑议文。)
隋开皇三年,增为四员,炀帝增为六员。大唐二人,通判寺事。龙朔二年,改为详刑大夫,咸亨初复旧。
丞:自晋武咸宁中,曹志上表请廷尉置丞。宋、齐、梁并因之,后魏亦然。北齐曰大理,丞一人。隋初二人,至炀帝改为勾检官,增为十六人,分判狱事。大唐又曰丞,置六人。
(杜景佺、徐有功并为司刑丞,与来俊臣、侯思止同制狱,人称之曰:"遇徐、杜必生,遇来、侯必死。")
主簿:自魏、晋、宋、齐、梁、陈皆有,大唐置二人。
狱丞:晋有左右丞各一人,宋、齐因之,梁、陈置二人,后魏、北齐亦然。隋有狱掾八人。大唐曰丞,有四人。
司直:后魏永安二年,置司直十人,
(御史中尉高穆所奏置。)
视五品,隶廷尉,位在正、监上,不署曹事,唯覆理御吏检劾事。
(汉武已置司直,属丞相府,非此司直。)
北齐、隋因之。隋初置十人,炀帝置十六人。大唐置六人。掌承制出使推覆,若寺有疑狱,则参议之。
评事:汉宣帝地节三年,初於廷尉置左、右平,员四人。
(宣帝诏曰:"今遣廷吏与郡鞫狱,任轻禄薄,其为置正平,员四人,其务平之。"涿郡太守郑昌上言曰:"圣王立法明刑者,非以为理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就,奸吏无所弄法。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代衰听怠,则廷平将摇权而为乱首也。"宣帝始置左、右平,而三辅决录注云"何比干,汉武帝为廷尉右平",谬矣。)
后汉光武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冠法冠。魏晋以来,无左右而直谓之廷尉评。后魏、北齐及隋,廷尉评各一人,开皇三年,罢。至炀帝,乃置评事四十八人,掌与司直同,其后官废。大唐贞观二十二年,褚遂良议重法官,复奏置评事十员,掌出使推覆,后加二人,为十二员。
监:秦置廷尉监。汉有左、右监,
(邴吉字少卿,为廷尉监。)
光武省右监,唯有左监一人。
(后汉陈咸为监,执狱多恩,议人从轻。)
魏晋以来无左右,而直云廷尉监。
(晋起居注云:"廷尉监陆鸾上表,求增筑讯堂,图画先贤像,诏许之。")
隋开皇三年,罢大理监。
《通典》 唐·杜佑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宝辉
清·陈杰
南北朝·谢赫
周·尸佼
唐·神清
元·程端礼
苏庵主人
(清)徐时栋
灵操
清·邓廷桢
明·徐复祚
(清)上海毛祥麟对山
清·沈德潜
趙超 編
姚秦·佛陀耶舍
(东汉)赵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