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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道德经校释-老子
老子道德经校释目录:
老子道德经校释
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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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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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第六十一章
第六十二章
第六十三章
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五章
第六十六章
第六十七章
第六十八章
第六十九章
第七十章
第七十一章
第七十二章
第七十三章
第七十四章
第七十五章
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七章
第七十八章
第七十九章
第八十章
第八十一章
附录 老子韵例
后记
补遗
补注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谦之案:广明本“和”作“知”,彭本“怨”下有“者”字。叶梦得本无“必”字。文子微明篇引上二句同,第三句作“奈何其为不善也”,文意同。
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于人。
严可均曰:“不责于人”,御注作“而不责于民”,河上、王弼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遂州、严亦无“而”字,严有“以”字。
马叙伦曰:“契”当作“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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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小国寡人,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严可均曰:“小国寡人”,各本作“寡民”。“什伯之器”,河上“伯”下有“人”字。 罗振玉曰:“小国寡民”,景龙本“民”作“人”。“使有什伯之器”,敦煌辛本作“使民有什伯之器”,庚本作“使人有仟伯人之器”。
谦之案:“小国寡人”,遂州本同。柰卷“寡”作“寮”。下句严、彭、傅、范、赵“使”下有“民”字,景福、柰卷、王羲之“伯”下有“人”字,顾下有“民”字,傅、范“用”下有“也”字。李道纯曰:“‘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或云‘令器’,或云‘不用’,皆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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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知”作“智”。
武内义雄曰:“善者不辩”二句,敦、遂二本在“知者不博”二句之后。
谦之案:严、顾二句与敦、遂本同。傅、范“善者不辩”二句“者”并作“言”。
俞樾曰:按此当作“信者不美,美者不信”,与下文“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文法一律。河上公于“信者不美”注云:“信者,如其实。不美者,朴且质也。”是可证古本正作“信者不美”,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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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老子韵例
昔孔广森作诗声分例,其言曰:“今之诗主乎文,古诗主歌。歌有疾徐之节,清浊之和,或长言之,咏叹之,絫数句而无以韵为;或系音促节,至于句有韵,字有韵,而莫厌其多。”余以为道德五千言,古之哲学诗也。既曰诗,即必可以歌,可以诵;其疾徐之节,清浊之和,虽不必尽同于三百篇,而或韵或否,则固有合于诗之例焉为无疑。然在宋代吴棫韵补,已叹“老子道德经,周柱下史老聃所作,多韵语,今往往失其读”,然则发凡起例,其可少乎?作老子韵例。
(其一)世异音殊,一代自有一代之音,古韵不可合于唐,唐韵不可合于今,阎百诗所谓“古今之音系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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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一)本书在选本方面,以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为主,次取敦煌写本与遂州碑本参订。石本于御注、广明、景福以外,更参考楼正、邢玄、庆阳、磻溪、高翿、赵孟俯诸本。钞本参考柰卷及室町时代钞本。刻本王本除用明和宇惠本外,更参考道藏本、范应元引王本,与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本。河上本除用宋刊本外,更参考道藏李道纯道德会元所用章句白本。又如傅、范古本,夏竦古文四声韵所引古老子,及托名王羲之帖本等,均加以批判的选用。 (二)本书在校勘方面,以严可均铁桥金石跋中老子唐本考异所校三百四十九条为主,魏稼孙绩语堂碑录,或正严误,或补严阙,共四十三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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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一)道士索洞玄经写本敦煌残卷,见伯希和目录二五八四号(神田喜一郎辑敦煌秘籍留真新编下册)。(二)敦煌六朝写本张道陵着老子想尔注残卷(见一九五六年香港印本老子想尔注校笺图一至图廿六,存河上本第三章“不见可欲”句下至第三十七章。内容与遂州龙兴碑本略同,如第三章“不敢不为”,第七章二“尸”字,第十五章“涣若冰将汋”,第十六章二“生”字,第二十章“我魄未兆”,第二十四章“喘者不久”等,盖同属一版本系统者)。
(一)木村英一:老子之新研究(昭和三四年创文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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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注
[[三章]] 使心不乱。
谦之案:据想尔注校笺:“淮南子道应训、蜀志秦宓传及易艮卦孔疏、晋书吴隐之传、文选东京赋注所引此文,皆无‘民’,刘师培老子斠补谓唐初避讳删去,今此六朝写本无‘民’字,可证刘说之非。”
虚其心。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虚”作“○”。据注文“虚去心中凶恶,道来归之”,知本文亦作“虚”,“○”为误字。
[[七章]]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作“以其无尸,故能成其尸”,注:“不知长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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