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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宋、卫未葬,而称爵以接邻国,非礼也。)
[疏]注“宋卫”至“礼也”。
○
正义曰:僖九年传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公侯曰子”。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犹不得称王命臣,知诸侯虽则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称爵以接邻国,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礼也。
辛亥,葬卫穆公。
无传。
二月,公至自伐郑。
无传。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无传。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
冯,皮冰反。
[疏]注“三年”至“哭之”。
○
正义曰:《公羊传》曰:“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穣梁传》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二《传》皆以新宫为宣宫,三日哭为得礼,故杜依用之。宣公以其十八年冬十月薨,至二年十月而大祥,祥而秂祭,神主新始入庙,故谓之新宫。《礼·檀弓记》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故曰:新宫火,亦三日哭。”郑玄云:“谓人烧其宗庙新宫。火,人火也。”《记》称“新宫火”者,指此“新宫灾”耳。传例曰:“天火曰灾,人火曰火。”三家经、传有五字,皆为灾。郑玄以为人火,虽非其义,要天火、人火,其哭皆当三日,是其善得礼也。哀三年桓宫、僖宫灾,不言哭,而此言三日哭者,《释例》曰:“新宫者,宣公之庙,父庙也。谅闇始阕,而遇天灾,故感而哭之以致哀,异於馀庙也。”
乙亥,葬宋文公。
无传。七月而葬,缓。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
公至自晋。
无传。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棘,汶阳田之邑,在济北蛇丘县。○
蛇,以支反,一音如字。
大雩。
无传。以过时书。
晋鄐克、卫孙良夫伐弞咎如。
赤狄别种。○
弞,在良反。咎,古刀反。种,章勇反。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
[疏]“及荀庚盟”。
○
正义曰: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鲁之微者及之也。此言及荀庚盟,及孙良夫盟,十一年及鄐犨盟,皆是公自及之,非臣及之也。知者,僖二十八年传“晋栾枝入盟郑伯”,襄十一年传“晋赵武入盟郑伯”,“郑子展出盟晋侯”,臣对君者,皆君自与盟,知此使来,亦公自与盟也。上言来聘,盟又不地,盟於国都,公亲可知,故不言公。
丁未,及孙良夫盟。
先晋后卫,尊霸主。
郑伐许。
无传。不书将帅,告辞略。○
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传不书”至“辞略”。
○
正义曰:直举国名,传无其说,知是告辞略,故史异文耳。贾逵云:“郑,小国,与大国争诸侯,仍伐许。不称将帅,夷狄之,剌无知也。此年夏,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明年冬,郑伯伐许,先后并无贬责,何独此伐偏剌之?
【传】三年,春,诸侯伐郑,次于伯牛,讨邲之役也。
(伯牛,郑地。邲役在宣十二年。)
遂东侵郑。
(晋潜军深入。)
郑公子偃帅师御之,
(偃,穆公子。)
使东鄙覆诸鄤,
(覆,伏兵也。○
覆,扶又反,注同。鄤,亡袁反,又莫于反;徐,武旦反,一音万。)败诸丘舆。
(鄤、丘舆,皆郑地。晋偏军为郑所败,故不书。)
皇戍如楚献捷。
夏,公如晋,拜汶阳之田。
前年晋使齐归鲁汶阳田故。
许恃楚而不事郑,郑子良伐许。
晋人归楚公子穣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
邲之战,楚获知罃。
於是荀首佐中军矣,
荀首,知罃父。
故楚人许之。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
以血涂鼓为衅鼓。○
胜音升,下注同。俘,芳夫反。馘,古获反。衅,许觐反。
[疏]注“以血”至“衅鼓”。
○
正义曰:《说文》:“衅,血祭也。”《礼·杂记》衅庙之礼云:“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衅庙,以血涂庙,知衅鼓,以血涂鼓也。
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王曰:“然则德我乎?”
[疏]“然则德我乎”。
○
正义曰:德加於彼,彼荷其恩,故谓荷恩为德。《论语》“以德报德”,传称“王德狄人”,皆是也。
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
纾,缓也。○
纾音舒。各惩其忿,以相宥也。
宥,赦也。○
惩,直升反。宥音又。两释累囚,以成其好。
累,系也。○
累,力谁反。好,呼报反,下同。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言二国本不为己。○
与音预。为,于伪反。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穣。”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於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戮其不胜任。○
任音壬,下“亦不任”同。
[疏]“死且不朽”。
○
正义曰:怀荷君恩,身虽死而朽腐,此恩不朽腐也。死尚不朽,以示其至死不忘也。
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
称於异国君曰外臣。
首其请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
君不许戮。
而使嗣宗职,
嗣其祖宗之位职。
次及於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
遇楚将帅。○
彊,居良反。将,子亮反。帅,所类反。其弗敢违,
违,辟也。
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
秋,叔孙侨如围棘,取汶阳之田。棘不服,故围之。
侨如,叔孙得臣子。
晋鄐克、卫孙良夫伐弞咎如,讨赤狄之馀焉。
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其馀民散入弞咎如,故讨之。
[疏]注“宣十”至“讨之”。
○
正义曰:谓赤狄馀民散入咎如,之内今伐咎如者,来就咎如之内,讨彼赤狄馀党,然弞咎如容赤狄馀民,则咎如亦赤狄矣。刘炫以为,弞咎如之国,即是赤狄之馀。今知不然者,以赤狄之国,种类极多,潞氏、甲氏、铎辰皋落氏等,皆是其类,并为建国。假令路氏、甲氏、铎辰皋落虽灭,自外犹存,则是不灭者多,止应言讨赤狄之类,不得称“馀”。且伐者,声其钟鼓;讨者,责其罪状。以弞咎如容受赤狄馀党,故伐而讨责。若以弞咎如即是赤狄之馀,应取土地,兴兵绝灭,何当唯伐讨而已?刘以弞咎如即是赤狄之馀,而规杜,非也。
弞咎如溃,上失民也。
此传释经之文。而经无“弞咎如溃”,盖经阙此四字。○
溃,户内反。
[疏]注“此传”至“四字”。
○
正义曰:传言“上失民也”,释经“溃”文;若经无“溃”文,则传无所解,故疑经阙此四字。《释例》曰:“传文‘弞咎如溃,上失民也’,今经但言‘伐弞咎如’,无‘弞咎如溃’之文。若经本无此文,则丘明为横益经文,而加失民之传也。”是言知经阙之意也。文三年溃逃已有例矣,复发传者,嫌夷狄异於中国,故重发也。
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且寻盟。
寻元年赤棘盟。荀庚,林父之子。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且寻盟。
寻宣七年盟。
公问诸臧宣叔曰:“仲行伯之於晋也,其位在三;
下卿。
[疏]“其位在三”。
○
正义曰:於时鄐克将中军,荀首佐之;荀庚将上军,是其位在三也。注云“下卿”者,传称“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又言“卫在晋,不得为次国”,则以卫为小国。荀庚若是中卿,自然当先晋矣,乃云“晋为盟主,其将先之”,直以盟主先晋,明是二人位等,以此知荀庚是下卿也。晋立三军,将佐有六,第三犹为下卿,则其馀皆下卿也。盖以诸侯之礼,唯合三卿,三是其正,故定以三人为上、中、下,馀皆从下卿也。卿有上、下,年赐晋三帅,皆以三命之服者,侯伯之卿,礼皆三命,上卿、下卿,命不异也。
孙子之於卫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
降一等。
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
降大国二等。
上下如是,古之制也。
古制:公为大国,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
卫在晋,不得为次国。
春秋时以强弱为大小,故卫虽侯爵,犹为小国。
[疏]注“春秋”至“小国”。
○
正义曰:古制,公为大国,侯、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以土地之大小、命数为等差也。春秋之世,彊陵弱,大吞小,爵虽不能自改,地则以力升降。诸侯聚会,彊者为雄;史书时事,大小为序。此事不可改易,仲尼即而用之。宋公在齐侯之下,许男在曹伯之上,不复计爵之尊卑。故卫虽侯爵,犹为小国,以地狭小故也。襄二十五年传子产语晋曰:“今大国多数圻矣。”圻方千里,是晋有方千里者三四也。昭五年、十三年传皆言晋有革车四千乘,计卫比於晋,不过当五六分之一耳,故不得为次国。其为次国者,当齐、秦乎?
晋为盟主,其将先之。”
计等则二人位敌,以盟主,故先晋。
丙午,盟晋;丁未,盟卫,礼也。
十二月,甲戌,晋作六军。
为六军,僣王也。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僣,子念反。韩厥、赵括、巩朔、韩穿、荀骓、赵旃皆为卿,赏鞍之功也。
韩厥为新中军,赵括佐之。巩朔为新上军,韩穿佐之。荀骓为新下军,赵旃佐之。晋旧自有三军,今增此,故为六军。○
骓音隹。
[疏]注“韩厥”至“六军”。
○
正义曰:杜知韩厥为新中军及上下新军将佐者,以下六年传云“韩厥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时晋更增置新中、上、下三军,韩厥将新中军,名居其首,故杜依名配其将佐。
齐侯朝于晋,将授玉。
行朝礼。
[疏]“将授玉”。
○
正义曰:玉,谓所执之圭也。凡诸侯相朝,升堂授玉於两楹之间。於此时鄐克趋进,故记之也。《史记·齐世家》曰:“顷公十一年,晋初置六军。顷公朝晋,欲尊王晋景公,景公不敢受。”《晋世家》云:“景公十二年,齐顷公如晋,欲上尊景公为王,景公让不敢。”然此时天子虽微,诸侯并盛。晋文不敢请隧,楚庄不敢问鼎。又齐弱於晋所较不多;岂为一战而胜,便即以王相许?准时度势,理必不然。窃原马迁之意,所以有此说者,当读此传“将授玉”,以为“将授王”,遂节成为此谬辞耳。
鄐克趋进曰:“此行也,君为妇人之笑辱也,寡君未之敢任。”
言齐侯之来,以谢妇人之笑,非为脩好,故云晋君不任当此惠。○
君为,于伪反,下“为两君”同。任音壬。晋侯享齐侯。齐侯视韩厥,韩厥曰:“君知厥也乎?”齐侯曰:“服改矣。”
戎、朝异服也。言服改,明识其人。
[疏]注“戎朝异服”。
○
正义曰:《周礼·司服》:“凡兵事,韦弁服。”《礼·玉藻记》云:“诸侯皮弁以听朔,朝服以日视朝。”《聘礼》“宾皮弁聘,公皮弁迎宾”。迎聘客尚以皮弁,迎朝宾必皮弁矣。在朝君臣同服,公当皮弁,则韩厥於时亦皮弁也。郑玄云:“韦弁,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春秋传》曰晋鄐至衣韎韦之跗注是也。”皮弁之服,十五升白布,衣素,积以为裳。是戎、朝异服也。
韩厥登,举爵曰:“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
荀罃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寘诸褚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贾人如晋,荀罃善视之,如实出己。贾人曰:“吾无其功,敢有其实乎?吾小人,不可以厚诬君子。”遂適齐。
传言知罃之贤。○
贾音古,下同。置,之豉反。褚,中吕反。
【经】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无传。二年大夫盟于蜀。壬申,二月二十八日。
杞伯来朝。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无传。
公如晋。
葬郑襄公。
无传。
秋,公至自晋。
冬,城郓。
无传。公欲叛晋,故城而为备。○
郓音运。
[疏]“冬城郓”。
○
正义曰:《释例·土地名》:“鲁有二郓。”文十二年城诸及郓,杜云:“此东郓,莒、鲁所争者,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或曰,郓即员也。”成十六年传:晋人执季文子,公待于郓。杜云:“此西郓,昭公所出居者,东郡廪丘县东有郓城。”然则此为公欲叛晋,故城郓以为备,当西郓也。
郑伯伐许。
【传】四年,春,宋华元来聘,通嗣君也。
(宋共公即位。○
共音恭。)
[疏]“通嗣君也”。
○
正义曰:文元年公孙敖如齐,传曰:“始聘焉,礼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践脩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其事与此一也,谓君初即位,聘邻国耳。在鲁而出,谓之“始聘”,自外而来,谓之“通嗣君”,言彼君嗣位以来,未与鲁通,於此始通之也。
“杞伯来朝”,归叔姬故也。
将出叔姬,先脩礼朝鲁,言其故。
夏,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
言将不能寿终也。后十年陷厕而死。
《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
《诗·颂》。言天道显明,受其命甚难,不可不敬以奉之。○
易,以豉反。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
敬诸侯,则得天命。
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於我,
迩,近也。
诸侯听焉,未可以贰。
听,服也。
《史佚之志》有之,
周文王大史。○
大音泰。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
与鲁异姓。
其肯字我乎?”公乃止。
字,爱也。
冬,十一月,郑公孙申帅师疆许田,
前年郑伐许,侵其田,今正其界。○
疆,居良反。许人败诸展陂。郑伯伐许,取鉯任、泠敦之田。
展陂,亦许地。○
陂,彼皮反。鉯,仕居反。任音壬。泠,力丁反。
晋栾书将中军,
代鄐克。○
将,子匠反。荀首佐之,士燮佐上军,以救许伐郑,取氾、祭。
氾、祭,郑地。成皋县东有氾水。○
氾音凡,注同,或音祀。祭,恻介反。
[疏]注“氾祭”至“氾水”。
○
正义曰:杜注荧阳中牟县有东氾,襄城县有南氾,知此氾,祭,非彼二氾。而以成皋县东有氾水者,以传为晋伐郑,取氾、祭,既为晋人所取,当是郑之西北界,即今之氾水也。字书水旁巳为汜,水旁已为氾。字相乱也。《汉书音义》亦为氾。今氾水上源谓氾谷。
楚子反救郑,郑伯与许男讼焉。
於子反前争曲直。
皇戌摄郑伯之辞,
代之对。
子反不能决也。曰:“君若辱在寡君,寡君与其二三臣共听两君之所欲,成其可知也。
欲使自屈在楚子前决之。
不然,侧不足以知二国之成。”
侧,子反名。为明年许愬郑於楚张本。○
愬音素。
晋赵婴通于赵庄姬。
赵婴,赵盾弟。庄姬,赵朔妻。朔,盾之子。
【经】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
(出也。传在前年。)
[疏]“杞叔姬来归”。
○
正义曰:杞既出之,犹称杞者,《杂记》曰:“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郑玄云:“行道以夫人之礼者,弃妻致命其家,乃义绝不用,此为始。”
仲孙蔑如宋。
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穣。
穣,齐地。
梁山崩。
记异也。梁山在冯翊夏阳县北。
[疏]注“记异也”。
○
正义曰:《公羊传》曰:“梁山崩,何以书?记异也。”《公羊》以为,非常为异,害物为灾。此山崩无所害,故为异也。
秋,大水。
无传。
冬,十有一月,己酉,天王崩。
十有二月,己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
蟲牢,郑地。陈留封丘县北有桐牢。
【传】五年,春,原、屏放诸齐。
(放赵婴也。原同、屏季,婴之兄。○
屏,步丁反。)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
(言己虽淫,而能合庄姬护赵氏。○
令,力丁反。)舍我何害?”弗听。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
(自告贞伯从人。○
舍音舍。又音赦。听,吐丁反。女音汝。从,才用反。)
[疏]注“自告贞伯从人”。
○
正义曰:嫌告赵婴使人,故云“自告贞伯从人”也。若告赵婴使人,不得云“神福仁而祸淫”。
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
以得放遣为福。
祭之之明日而亡。
为八年晋杀赵同、赵括传。
孟献子如宋,报华元也。
前年宋华元来聘。
夏,晋荀首如齐逆女,故宣伯餫诸穣。
野馈曰餫。运粮馈之,敬大国也。○
餫音郓。馈,其媿反。
[疏]注“野馈”至“大国”。
○
正义曰:《释诂》云:“馌,馈也。”孙炎曰:“馌,野之馈也。”彼言野馈,馈田农在野之人,此言野馈,馈在野行路之人。俱是在野言之。谓之餫者,言其运粮馈之。彼自逆女,而往馈之者,敬大国也。
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
传,驿。○
传,中恋反,注及下同。驿音亦。伯宗辟重,曰:“辟传!
重载之车。○
辟重,匹亦反;徐,甫赤反,本又作僻。曰辟,音避。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
捷,邪出。○
捷,在妾反。邪,似嗟反。
[疏]注“捷,邪出”。
○
正义曰:捷亦速也。方行则迟,邪出则速。《楚辞》谓邪行小道为捷径,是捷为邪出。
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焉,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
主,谓所主祭。○
绛,古巷反。壤,如丈反。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
去盛馔。○
为,于伪反。去,起吕反。馔,仕恋反。降服,
损盛服。
乘缦,
车无文。○
缦,武旦反,又莫半反。
[疏]注“车无文”。正义曰:《周礼》巾车掌王之五路,皆不言车有文饰。其下服车五乘,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郑玄云:“夏篆,五采画毂,约也。夏缦,亦五采画,无瑑耳。墨车,不画也。”孤之车尚有瑑约,明诸侯之车必有瑑约,《诗》所谓“约軝错衡”,是其事也。乘缦,车无文,盖乘大夫墨车也。《觐礼》:“侯氏乘墨车乃朝。”郑玄云:“墨车,大夫制也。乘之者,入天子之国,车服不可尽同也。”彼为適王,尚乘墨车,明此山崩降服,亦乘墨车也。
彻乐,
息八音。
出次,
舍於郊。
[疏]注“舍於郊”。
○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秦伯以师败于殽,素服郊次。”此言“出次”、“降服”,明亦次於郊也。文四年传:“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注云“辟正寝”,与此文互相见也。
祝币,
陈玉帛。
史辞
自罪责。
以礼焉。
礼山川。
其如此而已。虽伯宗若之何?”伯宗请见之,
见之於晋君。○
见,贤遍反,注皆同。不可。
不肯见。
遂以告,而从之。
从重人言。
许灵公愬郑伯于楚。
前此年郑伐楚故。
六月,郑悼公如楚讼,不胜。楚人执皇戍及子国。
以郑伯不直故也。子国,郑穆公子。
故郑伯归,使公子偃请成于晋。秋,八月,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
垂棘,晋地。
宋公子围龟为质于楚而归,
围龟,文公子。○
质音致,下注同。华元享之。请鼓噪以出,鼓噪以复入。
出入辄击鼓。○
噪,素报反。复,扶又反,下同。曰:“习攻华氏。”宋公杀之。
盖宣十五年宋楚平后,华元使围龟代巳为质,故怨而欲攻华氏。
冬,“同盟于蟲牢”,郑服也。诸侯谋复会,宋公使向为人辞以子灵之难。
子灵,围龟也。宋公不欲会,以新诛子灵为辞。为明年侵宋传。○
向,舒亮反。难,乃旦反;一本无“之难”二字。“子灵为辞”,一本无“为辞”二字。
十一月,已酉,定王崩。
经在蟲牢盟上,传在下,月倒错。众家传悉无此八字,或衍文。○
倒,丁老反。
[疏]注“经在”至“衍文”。
○
正义曰:传不虚举经文,此无所明,又上下倒错,诸家之传又悉无此言,必是衍文。此杜以疑事毋质,不敢辄去之耳。
【经】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无传。)
二月,辛巳,立武宫。
鲁人自鞍之功,至今无患,故筑武军,又作先君武公宫,以告成事,欲以示后世。
[疏]注“鲁人”至“后世”。
○
正义曰:杜以传称季文子以鞍之功立武宫,故云鲁人自鞍之功,至今无患,追思鞍战,以为已功,故筑武军,又作先君武公之庙。以告战胜之事,欲以章示后世,明巳之功也。其意言筑为武军,又作武公之庙。《公羊传》曰:“武宫者何?武公之宫也。”是立宫为武公庙也。武公是成公九世之祖,其庙毁已久矣,今复立之,以为不毁之庙。《礼·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世室,言其世世不毁。刘炫以为直立武公之宫,不筑武军。今知不然者,以下传云:“听於人以救其难,不可以立武。立武由己,非由人也。”是丘明讥鲁立武以章武功,明非徒筑宫而已。又宣十二年潘党请筑武军,楚子云:“武有七德,我无一焉。武非吾功。”遂不敢筑。武军以明武功,此则丘明讥鲁章武功,明亦筑武军也,若其唯筑武宫,传应云不可以立武宫,不得单称武也。刘以为唯筑武公之宫,而规社,非也。
取鄟。
附庸国也。○
鄟,徐音专,又徒栾反。
卫孙良夫帅师侵宋。
夏,六月,邾子来朝。
无传。
公孙婴齐如晋。
婴齐,叔脄子。
壬申,郑伯费卒。
前年同盟蟲牢。○
费音秘。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楚子婴齐帅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帅师救郑。
【传】六年,春,郑伯如晋拜成,
(谢前年再盟。)
子游相,
(子游,公子偃。○
相,息亮反,下“甯相”同。)授玉于东楹之东。
(《礼》:授玉两楹之间。郑伯行疾,故东过。)
[疏]注“礼授”至“东过”。
○
正义曰:《聘礼》云:“公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郑玄云:“中堂,南北之中也。入堂之深,尊宾事也。东楹之间,亦以君行一,臣行二也。”《聘礼》大夫奉命来聘,君臣不敌,故授玉于东楹之间。国君来朝,尊卑礼敌。传言“东楹之东”以讥郑伯行速,明礼当授玉于两楹之间。
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自弃也巳。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
视流,不端谛。○
谛音帝。
二月,季文子以鞍之功立武宫,非礼也。
宣十二年潘党劝楚子立武军。楚子答以武有七德,非已所堪。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今鲁倚晋之功,又非霸主,而立武宫,故讥之。○
倚,於绮反。
[疏]注“宣十”至“讥之”。
○
正义曰:服虔云:“鞍之战,祷武公以求胜,故立其宫。”案定元年传:“昭公出故,季平子祷于炀公,立炀宫。”此若为祷而立,何以不言祷也?无验之说,故不可从。
听於人以救其难,不可以立武。立武由己,非由人也。
言请人救难,胜非已功。○
难,乃旦反,注同。
“取鄟”,言易也。
○
易,以豉反。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甯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
夏阳说,晋大夫。蛮氏,戎别种也。河南新城县东南有蛮城。经唯书卫孙良夫,独卫告也。○
夏,户雅反。说音悦,下文注同。浑,户门反。种,章勇反。以其辞会也。
辞会在前年。
师于针,卫人不保。
不守备。○
针,其廉反,一音针。说欲袭卫,曰:“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乃止。师还,卫人登陴。
闻说谋故。陴,毗支反。
晋人谋去故绛。
○
晋复命新田为绛,故谓此故绛。
○
复,扶又反。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
郇、瑕,古国名。河东解县西北有郇城。○
郇音旬。解音蟹。沃饶而近眞,
眞,盐也。猗氏县盐池是。○
近,附近之近,下及注“近宝”皆同。眞音古。猗,於宜反。
[疏]“沃饶”至“失也”。
○
正义曰:土田良沃,五穣饶多,民丰则国利,财多则君乐,其处不可失也。
○
注“眞盐”至“池是”。
○
正义曰:《说文》云:“眞,河东盐池,袤五十一里,广七里,周总百一十六里。字从盐省,古声。”然则眞是盐之名。眞虽是盐,唯此池之盐独名为眞,馀盐不名眞也。
国利君乐,不可失也。”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
兼大仆。○
乐音洛,下“谓乐”同。将,子匠反,下注“军将”同。大仆,音泰。公揖而入,献子从。公立於寝庭,
路寝之庭。
[疏]注“路寝之庭”。
○
正义曰:《礼·玉藻》云:“君日而视朝,退適路寝听政。”知寝庭是路寝之庭也。沈氏云:《大仆职》云:“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郑注云:“燕朝,朝於路寝之庭。”韩献子既为仆大夫,故知寝庭,路寝之庭也。其路门之外朝,则司士掌焉,故司士掌治朝之仪。治朝,则路门之外每日治朝事之朝也。其库门之外朝,则朝士掌焉,故《朝士》云:“掌外朝之法。”此是询众庶问罪人之处也。凡人君内朝二,外朝一。内朝二者,路门内外之朝也。外朝一者,库门外之朝也。若诸侯三门皋、应、路,外朝则在应门外;鲁之三门库、雉、路,则外朝在雉门外。
谓献子曰:“何如?”
问诸大夫言是非。
对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浅,
土薄地下。
其恶易觤。
恶,疾痬。觤,成也。○
易,以豉反,下注同。觤,古豆反。痬,敕觐反;本或作“”,同。
[疏]注“恶,疾痬。觤,成也”。
○
正义曰:下云“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此云“土薄水浅”,必居之多疾,以此知恶是疾痬也。《尔雅》训“觤”为“见”,杜以恶为疾痬,疾痬非难见之物,唯苦其病成耳。故训“觤”为“成”,言其病易成,由水土恶故也。
易觤则民愁,民愁则垫隘,
垫隘,羸困也。○
垫,丁念反。隘,於卖反。羸,劣伪反。
[疏]“易觤”至“垫隘”。
○
正义曰:疾痬易成,则下民愁苦,民既愁苦,则必羸困。羸困而谓之垫隘者,《方言》云:“垫,下也”。地之下湿狭隘,犹人之羸瘦困苦,故杜以垫隘为羸困也。
於是乎有沈溺重膇之疾。
沈溺,湿疾。重膇,足肿。○
溺,乃历反。膇,治伪反,一音直愧反。足肿,章勇反,一音常勇反。不如新田,
今平阳绛邑县是。
土厚水深,居之不疾,
高燥故。
有汾、氵会以流其恶。
汾水出太原,经绛北,西南入河。氵会水出平阳绛县南,西入汾。恶,垢秽。○
汾,扶云反。氵会,古外反。垢,古口反。且民从教,
无灾患。
十世之利也。
[疏]“且民”至“利也”。
○
正义曰:民有灾患,则不暇从上;无灾患,则从教化。十者,数之小成,故云“十世之利也”。
夫山、泽、林、眞,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
财易致,则民骄侈。○
佚音逸。
[疏]注“财易”至“骄侈”。
○
正义曰:《鲁语》:“敬姜云:‘昔者圣王之处民也,择瘠土而居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王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逸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敬姜此语自是激发之辞,未必圣王尽然,要亦有此理也。《大史公书》称武王克殷,患殷民富侈。大史公曰:“奢昏厚葬以破其产。”为其富而骄佚,故设法以贫之也。《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让生於有馀,争生於不足。”《论语》称孔子適卫,欲先富而后教,为其贫而无耻,欲营生以富之也。此皆观民设教,故其理不同。若迁都近眞,则民皆商贩,则富者弥富,骄侈而难治;贫者益贫,饥寒而犯法。且贫者资富而致贫,富者削贫而为富,恶民之富,乃是愍民之贫,欲使贫富均而劳逸等也。
近宝,公室乃贫,不可谓乐。”
近宝,则民不务本。
[疏]注“近宝,则民不务本”。
○
正义曰:农业,人之本也;商贩,事之末也。若民居近宝,则弃本逐末;废农为商,则贫富兼并;若贫富兼并,则贫多富少。贫者无财以共官,富者不可以倍税,赋税少,则公室贫也。
公说,从之。夏,四月,丁丑,晋迁于新田。
为季孙如晋传。○
说音悦。
六月,郑悼公卒。
终士贞伯之言。
子叔声伯如晋,命伐宋。
晋人命声伯。
秋,孟献子、叔孙宣伯侵宋,晋命也。
楚子重伐郑,郑从晋故也。
前年楚晋盟。
冬,季文子如晋,贺迁也。
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於绕角。
绕角,郑地。
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以申、息之师救蔡,
申、息,楚二县。○
成音城。御诸桑隧。
汝南朗陵县东有桑里,在上蔡西南。○
御,鱼吕反。隧音遂。赵同、赵括欲战,请於武子,武子将许之。
武子,栾书。
知庄子、
荀首,中军佐。
范文子、
士燮,上军佐。
韩献子
韩厥,新中军将。
谏曰:“不可!吾来救郑,楚师去我,吾遂至於此,
此蔡地。
是迁戮也。戮而不巳,又怒楚师,战必不克。
迁戮不义,怒敌难当,故不克。
虽克,不令。成师以出,而败楚之二县,何荣之有焉?
六军悉出,故曰成师。以大胜小,不足为荣。
若不能败,为辱已甚,不如还也。”乃遂还於是军师之欲战者众。或谓栾武子曰:“圣人与众同欲,是以济事,子盍众?
盍,何不也。○
帅,所类反,下注同。盍,户腊反。子为大政,
中军元帅。
将酌於民者也。
酌取民心以为政。
子之佐十一人,
六军之卿佐。
[疏]“子之佐十一人”。
○
正义曰:服虔云:“是时栾书将中军,荀首佐之。荀庚将上军,士燮佐之。鄐锜将下军,赵同佐之。韩厥将新中军。赵括佐之。巩朔将新上军,韩穿佐之。荀骓将新下军,赵旃佐之。”
其不欲战者,三人而已。
知、范、韩也。
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
《商书》,《洪范》。
[疏]注“商书洪范”。
○
正义曰:武王克殷始作《洪范》,今见在《周书》。传谓之《商书》者,以箕子商人所陈故也。
武子曰:“善钧,从众。
钧,等也。
夫善,众之主也。三卿为主,可谓众矣。
三卿,皆晋之贤人。
从之,不亦可乎?”
传善栾书得从众之义,且为八年晋侵蔡传。
【经】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无传。称牛,未卜日。免,放也。免牛可也,不郊,非礼也。○
鼷音兮。)
[疏]“鼷鼠”至“免牛”。
○
正义曰:《释兽》云“鼷鼠”,李巡曰:“鼱鼩鼠一名鼷鼠。”孙炎曰:“有螫毒者。”盖如令鼠狼。“改卜牛”下重言“鼷鼠又食其角”,不重言“牛”者,何休云:“言角牛可知。后食牛者,未必故鼠,故重言鼠。”改卜被食角者,言“乃免牛”,则前食角者亦免之矣,从下“免”省文也。
○
注“称牛”至“礼也”。
○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传曰“牛卜日曰牲”,今称牛,是未卜日也。免,放也,放不杀,遂不郊也。
吴伐郯。
○
郯音谈。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无传。书不郊,间有事。三望,非礼。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
马陵,卫地。阳平元城韩东南有地名马陵。
公至自会。
无传。
吴入州来。
州来,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
冬,大雩。
无传。书过。
卫孙林父出奔晋。
【传】七年,春,吴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
(振,整也。旅,众也。)
无吊者也夫!
(言中国不能相愍恤,故夷狄内侵。○
夫音扶。)《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其此之谓乎!
(《诗·小雅》。刺在上者不能吊愍下民,故号天告乱。○
昊,户老反。号,户刀反。)
[疏]“诗曰”至“有定”。
○
正义曰:此《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有上不吊,其谁不受乱?
上,谓霸主。
吾亡无日矣!”君子曰:“知惧如是,斯不亡矣!”
郑子良相成公以如晋,见,且拜师。
谢前年晋救郑之师。为楚伐郑张本。○
相,息亮反。见,贤遍反。
夏,曹宣公来朝。
[疏]“曹宣公来朝”。
○
正义曰:比文及八年传“召桓公来赐公命”,并无所解释,而虚载经文者,《释例》曰:“其经、传事同而文异者,或告命之辞有差异,或氏族名号当须互见。”此盖须互见名号,故举之也。
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汜。
汜,郑地。在襄城县南。○
汎音凡。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
二子,郑大夫。○
共音恭。
○
囚郧公锺仪,献诸晋。八月,同盟于马陵,寻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
蟲牢盟在五年。莒本属齐,齐服,故莒从之。○
郧,本亦作员,音云,邑名。
晋人以锺仪归,囚诸军府。
军藏府也。为九年晋侯见锺仪张本。○
藏,才浪反。
楚围宋之役,
在宣十四年。
师还,子重请取於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
分申、吕之田以自赏。
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
言申、吕赖此田成邑耳。不得此田,则无以出兵赋而二邑坏也。○
“所以邑也”,一本作“所邑也”。御,鱼吕反。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
楚共王以鲁成公元年即位。○
共音恭。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
皆巫臣之族。○
阎音盐。及襄老之子黑要,
以夏姬故,并怨黑要。○
要,一遥反。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
子重、子反。○
罢音皮,下同。遗,唯季反。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於奔命以死!”巫臣请使於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
寿梦,季札父。○
慝,他得反。婪,力含反。请使,所吏反。梦,莫公反。说音悦。札,侧八反。以两之一卒適吴,舍偏两之一焉。
《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军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盖留九乘车及一两二十五人,令吴习之。○
卒,子忽反,注同。舍音赦,旧音舍。乘,绳证反。下注同。令,力呈反。
[疏]“以两”至“一焉”。
○
正义曰:“以两之一”,谓将二十五人也,又言“卒”,谓更将百人也,言“之”者,婉句耳,凡将一百二十五人適吴也。“舍偏”,谓舍一偏之车九乘也,“两之一焉”,又舍二十五人也,凡舍九乘车二十五人与吴矣。发首言“两之一”者,为舍此“两之一”,故先言之。又言“卒”者,见巫臣所将非唯有一两也。《司马法》:“车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传言偏不言大,当是留九乘车矣。唯言留一偏,不见元将车数,不知去时几乘车去也。丘明为传,辞皆易解,此独蹇涩,或误本文。苏氏云“舍九乘车,以六乘车还”,则以去时十五乘车。传不言者,以舍既称“偏”,明去时有车可知,从省文也。沈氏云:“聘使未有将兵车者,今此特将兵车,为方欲教吴战陈,故与常不同。”
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
前是吴常属楚。○
战陈,直觐反。寘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於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
巢、徐,楚属国。○
置,之豉反。子重奔命。
救徐、巢。
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
因伐郑而行。
子重、子反於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於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於上国。
上国,诸夏。○
夏,户稚反。
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
林父,孙良夫之子。○
恶,乌路反。卫侯如晋,晋反戚焉。
戚,林父邑。林父出奔,戚随属晋。○
戚,七狄反。
[疏]“戚林”至“属晋”。
○
正义曰:传言“晋反戚焉”,则戚巳属晋。襄二十六年,“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不言叛,故解之。戚是孙氏世所食邑,林父出奔之后,戚自从随而属晋,非林父入而将去,故不言叛也。
【经】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
(齐服事晋,故晋来语鲁,使还二年所取田。○
语,鱼据反。)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
昏聘不使卿,今华元将命,故特书之。宋公无主昏者,自命之,故称使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
[疏]注“昏聘”至“之父”。
○
正义曰:传於“华元来聘”之下云“聘共姬也”,则华元新始告鲁,欲图为昏。《昏礼》发首云“昏礼,下达”,乃言“纳采”。郑玄云:“达,通也。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此华元来聘,则彼《昏礼》所谓“下达”者也。士礼使媒,诸侯不可求媒於其国,自使臣行,则亦媒之义。昏有六礼:下达之后,初有纳采择之礼。既行纳采,其日即行问名,问女之名,将归卜其吉凶也。归既卜得吉,又使使者往告,谓之纳吉,纳吉则昏礼定矣。复遣纳徵。徵,成也。纳币以成昏礼。士礼纳徵,有玄纁束帛俪皮,其诸侯谓之纳币,以其币多,故指币言之。纳币以后,又有请期亲迎,是之谓六礼也。计华元来聘之后,当有纳采、纳吉二使,二使之后,乃次纳币。今唯书纳币者,纳采、纳吉,其使非卿,故不书也。《释例》曰:“诸侯昏礼亡,以士昏礼准之,不得唯止於纳币、逆女。纳币、逆女二事,皆必使卿行,卿行则书之;他礼非卿,则不书也。宋公使华元来聘,聘不应使卿,故传但言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使卿,故传明言得礼也。鲁君之昏,唯存纳币、逆女,此其义也。”是言聘女不应使卿,今华元以卿将命,故特书之也。隐二年《公羊传》曰:“昏礼不称主人。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则母命之。宋公无主昏者,宋公自命之,故称“宋公使公孙寿来”也。“公孙寿,荡意诸之父”者,文十六年传文。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宜其见讨,故从告辞而称名。
[疏]注“传曰”至“称名”。
○
正义曰:传称庄姬谮之,则是同、括无罪。大夫无罪见杀,例不书名,此并书名,故解之。宣十二年传曰:“原、屏,咎之徒也。”明本不以德义自居,而妄叨高位,宜其见讨,今虽实不作乱,从告而称其名。言从告者,凡杀大夫,必以其实有罪告,不肯言其无罪。鲁史详其曲直,乃立其文,故所书或从或否耳。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赐公命。
诸侯即位,天子赐以命圭,与之合瑞。八年乃来,缓也。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
通称,尺证反。
[疏]注“诸侯”至“通称”。
○
正义曰:天子赐诸侯之命,书传亦无正礼,唯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僖十一年传“王赐晋惠公命”,《周语》“王赐晋文公命”,皆是即位而赐之。又赐之以圭,拟朝而合瑞。诸侯即位,礼必朝王,明当即位即赐之命。今八年乃来,是缓也。隐元年,宰唅来趓,为其缓,书名以讥之。此亦缓也,而不讥之者,彼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子氏未薨而豫凶事,所失者大,故特讥之。春秋之时,赐命礼废,唯文公即位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后追赐,其馀皆不得赐。苟以得之为荣,故不复讥其缓也。且赐之以圭者,为朝而合瑞,鲁尚不朝天子,不宜讥天子赐缓也。天子之见经者三十有二:称“天王”者二十五,称“王”者六,称“天子”者一,即此事是也。三称并行,传无异说,故知天子、天王,王者之通称也,其不同者,史异辞耳。《公羊传》曰:“其称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馀皆通矣。”杜用彼说也。贾逵云:“诸夏称天王,畿内曰王,夷狄曰天子。王使荣叔归含且趓,以恩深加礼妾母,恩同畿内,故称王。成公八年乃得赐命,与夷狄同,故称天子。”左氏无此义,故杜不从之。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前五年来归者。女既適人,虽见出弃,犹以成人礼书之。终为杞伯所葬,故称杞叔姬。
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
先谋而称会,盟主之命,不同之於列国。
卫人来媵。
古者诸侯取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所以广继嗣也。鲁将嫁伯姬於宋,故卫来媵之。○
媵,以证反,又绳证反。適,丁历反。侄,大结反;《字林》,丈一反。娣,大计反。
[疏]注“古者”至“媵之”。
○
正义曰:庄十九年《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是诸侯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也。传曰:“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是夫人与媵皆同姓之国也。鲁、卫同姓,故来媵之。《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阴讼息,所以广继嗣也。当时虽无其人,必待年而送之,所以绝望求、塞非常也。辞称蠢愚不教,故遣大夫随之,亦谓之媵臣,所以将谦敬之实也。夫人薨,不更聘,必以侄娣媵继室,一与之醮,则终身不二,所以重婚姻、固人伦。人伦之义既固,上足以奉宗庙,下足以继后世,此夫妇之义也。”
【传】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季文子饯之,
(饯,送行饮酒。○
饯,钱浅反;《说文》云:“送去食也”;《字林》:“子扇反”;《毛诗》笺云:“祖而舍輗,饮酒於其侧曰饯。”)
[疏]注“饯,送行饮酒”。
○
正义曰:《诗·大雅·韩奕》篇云:“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显父饯之,清酒百壶。”是饯为送行饮酒也。
私焉,
私与之言。
曰:“大国制义,以为盟主,
[疏]“大国”至“盟主”。
○
正义曰:义者,宜也,事得其宜谓之为义。汶阳之田,宜其归鲁,是归鲁为义,归齐不义。大国当制其义事,以为诸侯之盟主。
是以诸侯怀德畏讨,无有贰心。谓汶阳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於齐,使归诸敝邑。
用师,鞍之战。
今有二命,曰‘归诸齐’。信以行义,义以成命,小国所望而怀也。信不可知,义无所立,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
言不复肃敬於晋。○
复,扶又反。
[疏]“信以”至“解体”。
○
正义曰:言之有信,义事乃行,是“信以行义”。事必以义,命乃成就,故“义以成命”也。杖信以行义事,以义而命诸侯,故以小国所望而归之。怀,归也。言而无信,则信不可知;所命非义,则义无所立,如是则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谓事晋之心皆疏慢也。
《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爽,差也。极,中也。《诗·卫风》。妇人怨丈夫不一其行,喻鲁事晋,犹女之事夫,不敢过差,而晋有罔极之心,反二三其德。○
行,下孟反,注同。差,初卖反,又初佳反。
[疏]“诗曰”至“其德”。
○
正义曰:《卫风·氓》之篇。
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将德是以,
以,用也。○
丧,息浪反。妃音配。耦,苦口反。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诗》曰:‘犹之未远,是用大简。’
犹,图也。简,谏也。《诗·大雅》。言王者图事不远,故用大道谏之。○
长,音如字,一音丁丈反。行父惧晋之不远犹而失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疏]“诗曰”至“言之”。
○
正义曰:《诗·大雅·板》之篇也。言王者之所图谋,其事未能长远,我以是故用大道谏王。行父今亦惧晋之不能远图,而因此以失诸侯,是以敢私言之,私布此言,即是大谏也。
晋栾书侵蔡,
六年未得志故。
遂侵楚,获申骊。
申骊,楚大夫。○
骊,力驰反。楚师之还也,
谓六年遇於绕角时。
[疏]“楚师之还也”。
○
正义曰:还在六年,不於彼言者,因其今获申骊,追言六年侵沈,述栾书得从善之功,故於此并言之。
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
绕角之役,栾书从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之言,不与楚战。自是常从其谋,师出有功,故传善之。沈国,今汝南平与县。○
揖,徐音集,又於立反。与音馀,一音预。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
宜有功也。如流,喻速。
《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
遐,远也。作,用也。《诗·大雅》。言文王能远用善人。不,语助。○
恺,开在反,乐也。悌,徒礼反,易也。
[疏]“诗曰”至“作人”。
○
正义曰:《大雅·旱麓》之篇。
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是行也,郑伯将会晋师,
会伐蔡之师。○
夫音扶。门于许东门,大获焉。
过许,见其无备,因攻之。○
过,古禾反。
声伯如莒,逆也。
自为逆妇而书者,因聘而逆。○
为,于伪反,下文“为赵婴”同。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
穆姜之女,成公姊妹,为宋共公夫人。聘不应使卿,故传发其事而已。○
共音恭。
[疏]注“穆姜之女”。
○
正义曰:明年季文子如宋致女,还称宋上之乐,穆姜出拜谢之,知是穆姜所生之女也。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
纳币应使卿。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
赵婴亡在五年。
曰:“原、屏将为乱。”栾、鄐为徵。
栾氏、鄐氏亦徵其为乱。
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
赵武,庄姬之子。庄姬,晋成公女。畜,养也。
[疏]注“赵武”至“养也”。
○
正义曰:《史记·赵世家》云:“赵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案传,赵衰適妻是文公之女,若朔妻成公之姊,则亦文公之女。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且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庄姬此时尚少,不得为成公姊也。贾、服先儒皆以为成公之女,故杜从之。《史记》又称有屠岸贾者,有宠於灵公,此时为司寇,追论赵盾弑君之事,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而灭其族。案二年“传栾书将下军”,则於时朔已死矣。同、括为庄姬所谮,此年见杀,赵朔不得与同、括俱死也。於时晋君明,诸臣彊,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又说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於山中,居十五年,因晋侯有疾,韩厥乃请立武为赵氏后,与《左传》皆违。马迁妄说,不可从也。
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於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
成季,赵衰。宣孟,赵盾。○
祁,巨之反;《字林》:上尸反。衰,初危反。盾,徒本反。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
言三代亦有邪辟之君,但赖其先人以免祸耳。○
数,所主反。辟,匹亦反,注及下同。哲,陟列反。邪,似嗟反。
[疏]“夫岂”至“免也”。
○
正义曰:此赵同、赵括,谓天禄之父祖,若桀、纣之辈虽邪辟,子孙赖禹、汤之功而食天禄。
《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
《周书·康诰》。言文王不侮鳏寡,而德益明。欲使晋侯之法文王。○
侮,亡甫反。鳏,古顽反。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秋,召桓公来赐公命。
召桓公,周卿士。
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於池上,
渠丘公,莒子朱也。池,城池也。渠丘,邑名,莒县有蘧里。○
蘧,其居反。
[疏]注“渠丘”至“蘧里”。
○
正义曰:十四年莒子朱卒,知渠丘公即是朱也。渠丘,莒之邑名。夷不当有谥,或作别号,此朱以邑名为号,不知其故何也。
曰:“城已恶。”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
虞,度也。○
巳恶,如字;已,犹大也;本或作“城已恶矣”。度,待洛反。对曰:“夫狡焉。
狡,猾之人。○
狡,交卯反。猾,干八反。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然,故多大国矣。唯或思或纵也。
世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其暴掠者,莒人当唯此为命。○
疆,居良反,注同。唯然,音维;本或作虽,后人改也。掠音亮。
[疏]“唯然”。
○
正义曰:俗本“唯”作“虽”,今定本作“唯”。
勇夫重闭,况国乎?”
为明年莒溃传。○
重,直龙反,又直勇反。闭,补计反,又补结反,一音户旦反。
冬,杞叔姬卒。来归自杞,故书。
愍其见出来归,故书卒也。若更適大夫,则不复书卒。○
复,扶又反。
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
七年郯与吴成。
公赂之,请缓师。文子不可,
文子,士燮。
曰:“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二成。
公私不两成。
君后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
欲与鲁绝。○
后,如字;徐音胡豆反。燮将复之。”季孙惧,使宣伯帅师会伐郯。
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
必以同姓者,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
[疏]“卫人”至“则否”。
○
正义曰:《膏肓》以为媵不必同姓,所以博异气。今《左传》“异姓则否”,十年,齐人来媵,何以无贬刺之文?左氏为短。郑箴云:礼称纳女於天子云“备百姓”,於国君云“备酒浆”,不得云“百姓”,是不博异气也。齐是大国,今来媵我,得之为荣,不得贬也。
【经】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蒲,卫地,在长垣县西南。
公至自会。
无传。
二月,伯姬归於宋。
宋不使卿逆,非礼。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
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
好,呼报反。
[疏]注“女嫁”至“之好”。
○
正义曰: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传曰:“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此二月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二者其间并近三月。《礼》:妇入三月庙见。知致女必以三月,盖庙见之后,妇礼既成,使大夫聘问,谓之致女。其成妇之礼,存谦敬,序殷勤,所以笃昏姻之好也。仲年、行父俱是致女,而彼言“聘”者,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但言“聘”,外内之异文也。以彼言“聘”,而实是致女,故二注皆言“使大夫随加聘问”,为此也。
晋人来媵。
媵伯姬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无传。五同盟。丙子,六月一日。书七月,从赴。
[疏]注“五同盟”。
○
正义曰:无野以宣十年即位,此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又盟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此年于蒲,皆鲁、齐俱在,是五同盟也。
晋人执郑伯。
郑伯既受盟于蒲,又受楚赂会於邓,故晋执之。称人者,晋以无道於民告诸侯。例在十五年。
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
无传。○
顷音倾。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
民逃其上曰溃。
楚人入郓。
郓,莒别邑也。楚偏师入郓,故称人。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城中城。
鲁邑也。在东海厚丘县西南。此闰月城,在十一月之后,十二月之前,故传曰“书时”。
[疏]注“鲁邑”至“书时”。
○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闰十一月,传“城中城”文在“十二月”上,而云“书时”也,即是闰月城之。闰月半后即是十二月节,故水昏巳正而城之,是得时也。
【传】九年,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
(叔姬巳绝於杞,鲁复强请杞,使还取葬。○
复,扶又反,下同。强,其丈反。)杞叔姬卒,为杞故也。
(还为杞妇,故卒称杞。○
为,于伪反,下注“为鲁”、下文“为归汶阳”同。)逆叔姬,为我也。
(既弃而复逆其丧,明为鲁故。○
“逆叔姬”绝句。“为我也”本或无“为”字。)
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於晋。
归田在前年。
晋人惧,会於蒲,以寻马陵之盟。
马陵在七年。
季文子谓范文子曰:“德则不竞,寻盟何为?”
竞,强也。
范文子曰:“勤以抚之,宽以待之,坚疆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贰,德之次也。”是行也,将始会吴,吴人不至。
为十五年会锺离传。○
御,鱼吕反。要,一遥反。
二月,伯姬归于宋。
为致女复命起。
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会楚公子成于邓。
为晋人执郑伯传。
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
《韩奕》,《诗·大雅》篇名。其五章言蹶父嫁女於韩侯,为女相所居,莫如韩乐。文子喻鲁侯有蹶父之德,宋公如韩侯,宋土如韩乐。○
蹶,九卫反。为,于伪反。相,息亮反。乐音洛,下同。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
穆姜,伯姬母,闻文子言宋乐,喜而出谢其行劳。妇人夫死,自称未亡人。○
施,以豉反。先君犹有望也。
言先君亦望文子之若此。
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
《绿衣》,《诗·邶风》也。取其“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喻文子言得已意。○
重,直勇反,又直用反。绿,如字;本又作褖,吐乱反,注同。邶音邶,又作昔阝。
晋人来媵,礼也。
同姓故。
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於楚也,执诸铜韑。
铜韑,晋别县,在上党。○
韑,丁兮反。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
明杀行人例。○
蠲,古玄反,又音圭。使在,所吏反。楚子重侵陈以救郑。
陈与晋故。
晋侯观于军府,见锺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
南冠,楚冠。絷,拘执。○
絷,中立反。拘,九于反。
[疏]注“南冠楚冠”。
○
正义曰:应劭《汉官仪》云:“法冠一曰柱后冠。《左传》‘南冠而絷’,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解豸冠也。古有解豸兽,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角形为冠,令触人也。”
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
郑献锺仪在七年。税,解也。○
税,吐活反;徐始锐反,注同。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也。”
泠人,乐官。○
泠,力丁反,依字作伶。
[疏]注“泠人乐官”。
○
正义曰:《诗·简兮序》云:“卫之贤者仕於泠官。”郑玄云:“泠官,乐官也。泠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泠官。”《吕氏春秋》称黄帝使泠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断两节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昭三十一年传,景王铸无射,泠州鸠其之。是泠氏世掌乐官也。《周语》云:“景王铸锺成,泠人告和”,《鲁语》云:“泠箫咏歌及《鹿鸣》之三”,此称“泠人”,《诗》称“泠官”,是泠为乐官之名也。
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
言不敢学他事。
使与之琴,操南音。
南音,楚声。○
操,七刀反,下同。公曰:“君王何如?”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之,对曰:“其为大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
婴齐,令尹子重。侧,司马子反。言其尊卿敬老。
不知其他。”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
舍其近事,而远称少小,以示性所自然,明至诚。○
语,鱼据反。背音佩,下同。舍音舍。少,诗照反。
[疏]注“舍其”至“至诚”。
○
正义曰:楚王既为君矣,不言为君时事,而远称大子者,若言为君时事,嫌为君隐恶,或疑已在君位,矫情为善。舍其当时近事,远称大子少小者,未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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