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草紫泥诏释义


【罢】1. 停,歇:~休。~工。~课。~市。~论(打消了打算)。~笔(停止写作)。  2. 免去,解除:~免。~官。~职。~黜。  3. 完了,毕:吃~饭。 | ◎ 同“吧”。 | ◎ 古同“疲”,累。

【草】1.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庄稼、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包括庄稼和蔬菜:青~。野~。茅~。水~。花~。~鞋。~堂(茅草盖的堂屋,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有自谦卑陋的意思)。~原。~坪。~行露宿。~菅人命。  2. 特指用作燃料、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料。柴~。稻~。  3. 粗糙,不细致:~率(shuài )。~鄙(粗野朴陋)。~具(粗劣的食物)。  4. 汉字的一种书体:~书。~字(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章~(草书的一种,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因其最初

【紫泥诏】即紫泥书。唐李白《王壶吟》:“凤凰初下紫泥詔,謁帝称觴登御筵。”亦省称“紫詔”。南唐李中《送阎侍御归阙》诗:“羡君乘紫詔,归路指通津。”清孙雨林《皖江血·刺恩》:“亲厚禄,恩承紫詔;镇长江,位冠羣僚。”参见“紫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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