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逮】之处;过错。《书·冏命》:“懋乃后德,交修不逮。”孔传:“勉汝君为德,更代修进其所不及。”《汉书·文帝纪》:“詔曰……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諫者,以匡朕之不逮。”颜师古注:“不逮者,意虑所不及。”唐韩愈《进顺宗实录表状》:“史官沉传师等採事得於传闻,詮次不精,致有差错。圣明所鉴,毫髮无遗,恕臣不逮,重令刊正,今并添改讫。”孙中山《上李鸿章书》:“萃全国学者之能,日稽考於古人之所已知,推求乎今人之所不逮,翻陈出新,开世人无限之灵机。”2.比不上;不及。《书·周官》:“今予小子,祇勤于德,夙夜不逮。”孔传:“虽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罔】1. 蒙蔽,诬:~民(陷害人民)。~己(受人诳骗)。欺~。 2. 无,没有:~极(a.没有定准,变化无常;b.无穷,久远)。置若~闻。 3. 古同“惘”,失意。 4. 古同“网”,用绳线等结成的捕鱼捉鸟器具。 网
【罪】1. 犯法的行为:犯~。~人。认~。有~。~恶。~名。~魁。~行。~证。~责。~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不容诛。 2. 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愆。~尤(“尤”,过失,罪过)。归~于人。 3. 刑罚:判~。畏~。待~。请~。 4. 苦难,痛苦: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