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山东为散吏释义


【曾】1. 指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祖父。~孙。  2. 古同“增”,增加。  3. 竟,简直,还(hái ):“以君之力~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山、王屋何?”  4. 姓。 | 1. 尝,表示从前经历过:~经。未~。何~。~几何时。  2. 古同“层”,重(chǒng )。 典

【向】1. 对着,朝着,与“背”相对:~背(bèi )。~北。  2. 目标,意志所趋:志~。方~。  3. 偏袒,袒护:偏~。  4. 近,临:~晚。秋天漠漠~昏黑。  5. 从前:~日。~者。  6. 从开始到现在:~例。一~。  7. 姓。

【山东】东Shāndōng[Shandongprovince]中国东部沿海的省,简称鲁。面积15.3万平方公里,人口8493万(1990),省会济南。山东工农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经济作物花生、棉花、烟草居全国前列,烟台苹果,肥城桃,平度葡萄久有盛名。胜利油田及由此发展的石油化工在国内占重要地位。是全国重要黄金产地汉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散】1. 分开,由聚集而分离:分~。解~。涣~。~落。~失。~逸。  2. 分布,分给:~布。~发(fā)。天女~花。  3. 排遣:~心。~闷(mèn)。  4. 解雇:他干的不好,让那家饭店给~了。 | 1. 没有约束,松开:松~。~漫。懒~。~曲。~记。~板。~文。披~头发。  2. 分开的,分离的:~居。~乱。~座。~兵游勇。  3. 零碎的:~碎。~装。~页。  4. 中医称药末:~剂。丸~膏丹。

【吏】1.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2.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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