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酬】亦作“唱酧”。亦作“唱詶”。以诗词相酬答。唐白居易《<因继集>重序》:“足下虽少我六七年,然俱已白头矣……而又未忘少年时心,每因唱酬,或相侮謔。”金元好问《论诗》诗之二一:“窘步相仍死不前,唱醻无復见前贤。”明唐寅《送行》诗:“此日伤离别,还家足唱詶。”清吴伟业《送山东耿中丞青藜》诗:“幕中壮士争超距,稷下高贤共唱酬。”叶圣陶《倪焕之》十七:“吟诗填词,那是所谓唱酬,也算很了不起。”
【休】1. 歇息:~整。~假。~闲。离~。 2. 停止:~业。 3. 完结(多指失败或死亡)。 4.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断绝夫妻关系:~妻。 5. 不要:~想。~提。 6. 吉庆,美善,福禄:~咎(吉凶)。 7. 助词,用于语末,与“罢”、“了”等用法相当:归~。 8. 辞去官职:~官。 | ◎ 通“煦”,温和,温暖。
【忆】1. 回想,想念:回~。追~。~苦思甜。 2. 记得,记住:记~。记~犹新。
【蕊宫】蕊珠宫”。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