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在第十众所冤释义


【唱】1. 依照乐(yuè ㄩㄝˋ)律发声:~歌。~腔。~段。~功。~和(hé ㄏㄜˊ)。歌~。  2. 高呼,大声叫:~名。~收。  3. 歌曲:唱个~儿。  4. 古同“倡”,倡导。  5. 姓。

【在】1. 存,居:存~。健~。青春长~。  2. 存留于某地点:~家。~职。~位。  3.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乎。事~人为。  4.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种地。  5.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逃。~望。~握。~理。~朝(cháo )。~野。~世。  6.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所不辞。无所不~。

【第】1. 次序:~一。次~。等~。  2. 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科~。及~。落~。  3. 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宅~。府~。门~。进士~。  4. 但:运动有益于健康,~不宜过于剧烈。  5. 姓。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众】1.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2.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冤】1. 屈枉,无故受到指责或处分:~枉。~屈。~案。~狱。~愤。伸~。鸣~叫屈。  2. 仇恨:~头。~家。~孽。  3. 欺骗:不许~人。  4. 吃亏,上当:~大头。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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