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庭与尼山释义


【大庭】亦作“大廷”。1.外朝之廷。《逸周书·大匡》:“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於大庭。”朱右曾校释:“庭当作廷。大廷,外朝之廷,在库门内雉门外。”《韩非子·解老》:“故议於大庭而后言则立,权议之士知之矣。”2.指朝廷。宋洪迈《夷坚支志景·馀干县楼牌》:“是时赵子直家居县市,赴省试,已而大廷唱名为第一。”章炳麟《代议然否论》:“故令贪夫盈於朝列,饕餮贡於大庭,犹曰美政文明,斯则戾矣。”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尼山】丘。宋周密《齐东野语·杭学游士聚散》:“尼山枯无华,奄奄山鬼相揄揶。”参见“尼丘”。2.指孔子。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二》:“昔尼山奥旨,传在经师。”《四库全书总目·子部一·儒家类序》:“王通教授河汾,始摹拟尼山,递相标榜,此亦世变之渐矣。”清曾国藩《圣哲画像记》:“而宋之贤者,以为可躋之尼山之次。”参见“尼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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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徐中丞容斋旧泰山一百四韵贽见其它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