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丧区区指屈伸释义


【得丧】犹得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庄子·田子方》:“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韩诗外传》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财货,不贾於道。”宋梅尧臣《村墅闲居》诗:“古来得丧何须问,世上荣枯只等閒。”清刘大櫆《难言三》:“人之有穷通得丧,天也。”参见“得失”。2.偏指失。指丧失名利。宋苏舜钦《答马永书》:“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不为怨愤不懌之词。”参见“得失”。典

【区区】ūqū(1)[trivial;trifling;small]∶小;少。形容微不足道区区之薛。——《战国策·齐策四》区区之地。——汉·贾谊《新书·过秦论上》何乃太区区。——《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区区百人。——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区区之数区区五毛钱区区小事,何足挂齿(2)[heart]∶犹方寸。形容人的心区区之心(3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屈伸】亦作“屈申”。1.屈曲与伸舒。《礼记·乐记》:“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后汉书·张奂传》:“蛇能屈申,配龙腾蛰。”明方孝孺《书夷山稿序后》:“人之穷达,在心志之屈伸,不在贵贱贫富。”张素《足疾一百余日始杖行室中》诗:“屈伸非比无名指,便有秦医孰使闻。”2.进退。《荀子·不苟》:“与时屈伸,柔从若蒲苇,非懦怯也。”《宋书·宗室传·道规》:“兵法屈申有时,不可苟进。”唐魏归仁《宴居赋》:“屈伸委运,行用随时。”瞿秋白《赤都心史》三十:“有人既发展自我的个性,又能排除一切妨碍他的主观困难环境而进取,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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