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师已丧律释义


【贰师】师城。《史记·大宛列传》:“且贰师马,宛宝马也。”金赵秉文《西汉论》:“武帝非实知卫霍之才,特以私卫后之亲耳。以李广利征贰师準之,可见。”2.指汉贰师将军李广利。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明主不深晓,以为僕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説,遂下於理。”北周庾信《见征客始还遇猎》诗:“贰师新受詔,长平正凯归。”清王士禛《和沉石田钩弋夫人歌》:“汉家竞説贰师功,卫霍勋名甲第同。”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丧】◎ 跟死了人有关的事:~事。~礼。~亡。~假(jià)。~乱。治~。吊~。 | ◎ 丢掉,失去:~失。~生。~偶。~胆。~气(不吉利,倒霉。“气”读轻声)。颓~(情绪低落,精神委靡)。懊~。沮~。~权辱国。~尽天良(良心全部失去了)。

【律】1. 法则,规章:纪~。法~。定~。规~。清规戒~。~师。  2. 约束:~己。  3. 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4. 旧诗的一种体裁:~诗。  5. 姓。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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