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付】分别付与。《汉书·原涉传》:“宾客争问所当得,涉乃侧席而坐,削牘为疏,具记衣被棺木,下至饭含之物,分付诸客。”《三国志·魏志·鲜卑传》:“比能众逐彊盛,控弦十餘万骑,每钞略得财物,均平分付。”《敦煌变文集·汉将王陵变》:“皇帝闻奏,龙颜大悦,开库赐彫弓两张,寳箭两百隻,分付与二大臣。”2.交给。唐白居易《题文集柜》诗:“身是邓伯道,世无王仲宣;祇应分付女,留与外孙传。”《宣和遗事》前集:“故尧王不将天下传与他,却分付与舜王了。”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六:“贫僧积下几文起坐,尽数分付足下,勿以寡见阻。”
【此君】《晋书·王徽之传》:“﹝徽之﹞尝寄居空宅中,便令种竹。或问其故,徽之但啸咏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邪!’”后因作竹的代称。唐岑参《范公丛竹歌》:“此君託根幸得地,种来几时闻已大。”唐白居易《东楼竹》诗:“楼上夜不归,此君留我宿。”宋苏轼《於潜僧绿筠轩》诗:“若对此君仍大嚼,世间那有扬州鹤?”宋姜夔《念奴娇·谢人惠竹榻》词:“梅风吹溽,此君直恁清苦。”
【真】1.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假”、“伪”相对:~诚。~谛。~挚。~心。逼~。认~。~才实学。~知灼见。 2. 确实,的确:~好。~正。~切。 3. 清楚,显明:看得~。咬字很~。 4. 本性,本原:纯~。天~。 5. 人的肖像:传(chuán )~。写~。 6. 汉字的楷书:~字。~书。~草隶篆。 7. 姓。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俗】1. 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尚。风~。习~。约定~成(指某种事物是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 2. 大众化的,最通行的,习见的:~名。~语。~曲。雅~共赏。 3. 趣味不高的,令人讨厌的:~气。~物。鄙~。粗~。庸~。 4. 凡世间,相对于仙佛僧道:~人。世~。僧~。凡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