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作】1.汉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劳役的妇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史记·孝武本纪》:“其赦天下,如乙卯赦令。行所过毋有復作。事在二年前,皆勿听治。”《汉书·宣帝纪》:“怜曾孙之亡辜,使女徒復作淮阳赵徵卿、渭城胡组更乳养,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颜师古注引李奇曰:“復作者,女徒也。谓轻罪,男子守边一岁,女子輭弱不任守,復令作于官,亦一岁,故谓之復作徒也。”又引孟康曰:“復音服,谓弛刑徒也,有赦令詔书去其钳釱赭衣。更犯事,不从徒加,与民为例,故当復为官作,满其本罪年月日,律名为復作也。”王先谦补注引周寿昌曰:“
【曲肱】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矣”。谓弯着胳膊作枕头。后以“曲肱”比喻清贫而闲适的生活。晋陶潜《五月旦作和戴主簿》:“居常待其尽,曲肱岂伤冲。”宋梅尧臣《送李尉子京之邵武光泽》诗:“露蝉不饱腹,志士甘曲肱。”清黄宗羲《<范熊岩先生文集>序》:“归田以后,谓之《枕言》,蔬水曲肱之意也。”
【眠】1. 睡觉:安~。长~。失~。 2. 某些动物一定时期内像睡眠那样不食不动:初~。冬~。 3. 倒卧:一日三~三起。 4. 横放:“~琴绿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