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复】徭役。《晋书·武帝纪》:“﹝咸寧元年﹞二月,以将士应已娶者多,家有五女者给復。”《北史·魏纪三·高祖孝文帝》:“﹝太和二十二年﹞詔以穰人首归大顺始终若一者,给復三十年,标其所居曰归义乡;次降者,给復十五年。”《新唐书·高祖纪》:“丙寅,竇建德伏诛。丁卯,大赦,给復天下一年。”宋曾巩《本朝政要策·水灾策》:“太宗加给復之恩,赐糜淖之餉,以救其变。”
【哀】1. 悲痛:悲~。~求。~叹。~鸣。~思。~鸿遍野(“哀鸿”,哀鸣的大雁;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流离失所的灾民)。~艳(诗文凄测动人而华丽)。 2. 悼念:~悼。默~。 3. 旧时称死去母亲:~子(a.母丧而父存;b.古称居父母丧的人)。
【人瘼】的疾苦。《周书·艺术传·黎景熙》:“陛下爰发明詔,广求人瘼。”唐钱起《送张中丞赴桂州》诗:“出守求人瘼,推贤动圣情。”《新唐书·陈子昂传》:“九道出大使巡按天下,申黜陟,求人瘼,臣谓计有未尽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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