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1. 把持:~持。独~大权。 2. 拉到自己这方面或自己身上来:包~。招~。承~。~客。~活儿。 3. 搂,捆:把孩子~在怀里。 4. 取:~秀。~胜。摘星~月。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奇】1. 特殊的,稀罕,不常见的:~闻。~迹。~志。~观。~妙。~巧。~耻大辱。 2. 出人意料的,令人不测的:~兵。~计。~袭。出~制胜。 3. 惊异,引以为奇:~怪。惊~。不足为~。 | 1. 数目不成双的,与“偶”相对:~数(不能被二整除的数,如一、三、五、七、九等,正的奇数亦称“单数”)。 2. 零数:~零(不满整数的数)。~羡(赢余,积存的财物)。有~(如“八分~~”即八分多一点)。
【勋】◎ 特殊功劳:~章。~业(功勋和事业,如“不朽的~~”)。功~。
【铭】1. 铸、刻或写在器物上记述生平、事迹或警诫自己的文字:~刻。~文。~志。墓志~。座右~。 2. 在器物上刻字,表示纪念,永志不忘:~记。~心。~骨。~诸肺腑(喻永记)。 3. 中国古代用于铭刻的文字逐步形成的一种文体,如《文心雕龙》有《铭箴》篇。
【鼎钟】”。亦作“鼎钟”。鼎与钟。古代钟鼎上刻铭文,以旌有功者。有时即借指功业。《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植传》:“每览史籍,观古忠臣义士,出一朝之命,以徇国家之难,身虽屠裂,而功铭著於鼎钟,名称垂於竹帛,未尝不拊心而叹息也。”宋叶适《祭韩子师尚书文》:“所可寃者,天与魁杰;既堕鼎鐘,人共埋没。”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唐求》:“值三灵改卜,絶念鼎钟,放旷疎逸,出处悠然,人多不识。”明汪廷讷《种玉记·乘访》:“儿今别去远从戎,指日勋庸建鼎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