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案凝尘无讼牍释义


【吏】1.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2.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案】1.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子。~板。书~。条~。拍~而起。  2.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备~。议~。提~。方~。有~可查。~卷。~牍。  3.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血~。~件。~例。~犯。破~。  4.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5. 同“按”。

【凝尘】积聚的尘土。《晋书·简文帝纪》:“帝少有风仪,善容止,留心典籍,不以居处为意,凝尘满席,湛如也。”宋周密《齐东野语·经验方》:“熊胆善辟尘,试之之法:以浄水一器,尘羃其上,投胆粟许,则凝尘豁然而开。”清纳兰性德《生查子》词:“散帙坐凝尘,吹气幽兰并。”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讼牍】。宋赵抃《次韵程给事见寄》:“讼牘自怜无日暇,诗筒翻喜入秋新。”清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考代书》:“以故观其讼牘,虽皋陶亦必裂眦;讯其口供,即龙图为之发笑。”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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