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伦采竹二十四释义


【伶伦】1.传说为黄帝时的乐官。古以为乐律的创始者。《吕氏春秋·古乐》:“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汉书·古今人表》作“泠沦氏”,又《律历志上》作“泠纶”。清陈梦雷《题友人墨竹》诗:“伶伦已往嶰谷空,对此令人空嘆息。”2.乐人或戏曲演员的代称。唐沉既济《任氏传》:“某,秦人也,生长秦城,家本伶伦。”《旧唐书·德宗纪论》:“解鹰犬而放伶伦,止榷酤而絶贡奉。”元无名氏《蓝采和》第二折:“因此处有个伶伦,姓许名坚,乐名蓝采和。”

【采】1. 摘取:~撷。~花。~摘。~制。  2. 开采:~煤。~矿。  3. 选取,取:~访(搜集寻访)。~纳(接受意见)。~集。~购。~写。  4. 神采,神色,精神:神~。精~。  5. 同“彩”。  6. 〔~~〕盛多的样子。  7. 古代指官。 | ◎ 〔~地〕古代卿大夫的封地。亦称“采邑”。

【竹】1. 常绿多年生植物,春日生笋,茎有很多节,中间是空的,质地坚硬,种类很多。可制器物,又可做建筑材料:~子。~叶。~笋。~编(用竹篾编制的工艺品)。~刻。  2. 指竹制管乐器:金石丝~。  3.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4. 姓。

【二】1. 数名:一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贰”代)。  2. 双,比:独一无~。  3. 两样,别的:~话。不~价。

【十】1. 数名,九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拾”代)。  2. 表示多、久:~室九空。  3. 表示达到顶点:~足。~成。

【四】1. 数名,三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肆”代):~方。~边。~序(即“四季”)。~体(a.指人的四肢;b.指楷、草、隶、篆四种字体)。~库(古籍经、史、子、集四部的代称。亦称“四部”)。~君子(中国画中对梅、兰、竹、菊四种花卉题材的总称)。  2.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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