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伦以之正音律释义


【伶伦】1.传说为黄帝时的乐官。古以为乐律的创始者。《吕氏春秋·古乐》:“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汉书·古今人表》作“泠沦氏”,又《律历志上》作“泠纶”。清陈梦雷《题友人墨竹》诗:“伶伦已往嶰谷空,对此令人空嘆息。”2.乐人或戏曲演员的代称。唐沉既济《任氏传》:“某,秦人也,生长秦城,家本伶伦。”《旧唐书·德宗纪论》:“解鹰犬而放伶伦,止榷酤而絶贡奉。”元无名氏《蓝采和》第二折:“因此处有个伶伦,姓许名坚,乐名蓝采和。”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正】1. 不偏斜,与“歪”相对:~午。~中(zhōng )。~襟危坐。  2. 合于法则的:~当(dāng)。~派。~楷。~规。~大光明。~言厉色。拨乱反~。  3. 合于道理的:~道。~确。~义。~气。  4. 恰好:~好。~中(zhōng )下怀。  5. 表示动作在进行中:他~在开会。  6. 两者相对,好的、强的或主要的一方,与“反”相对,与“副”相对:~面。~本。  7. 纯,不杂:~色。~宗。~统。纯~。  8. 改去偏差或错误:~骨。~误。~音。~本清源。  9. 图形的各个边的长度和各个角的大

【音律】◎音律yīnlǜ[temperament][乐]∶指音乐上的律吕、宫调等,也叫“乐律”上晓音律。——宋·王谠《唐语林·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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