曩得治中俸释义


【曩】◎ 以往,从前,过去的:~日。~年。~时。~者(从前)。~昔。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治中】治理政事的文书档案。《周礼·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詔王察羣吏之治。”郑玄注引郑司农曰:“治中,谓其治职簿书之要。”孙诒让正义引江永曰:“凡官府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讼狱之中’,皆谓簿书,犹今之案卷也。”

【俸】◎ 官员等所得的薪金:~禄。薪~。~给(j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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