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诸指搐非害事释义


【譬诸】譬之于;譬如。《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谓我敝邑,邇在晋国,譬诸草木。吾臭味也,而何敢差池?”汉王粲《从军诗》之四:“恨我无时谋,譬诸具官臣。”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光阴可惜,譬诸逝水。”

【指】1.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2.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3.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4.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5.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6. 意向针对:~标。~定。  7. 古同“旨”,意义,目的。

【搐】◎ 牵动,肌肉抖动:抽~。~缩。~动。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害事】妨碍的事。元辛文房《<唐才子传>序》:“尝切病之,顷以端居多暇,害事都捐,游目简编,宅心史集。”2.妨事;碍事。如:贪酒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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