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孤崇恤典释义


【三孤】少傅、少保。《书·周官》:“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孔传:“此三官名曰三孤。孤,特也。言卑於公,尊於卿,特置此三者。”蔡沉集传:“三孤虽三公之贰而非其属官……公论道,孤弘化;公燮理阴阳,孤寅亮天地;公论於前,孤弼於后。公孤之分如是。”三国魏刘劭《人物志·材能》:“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明史·职官志一》:“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参见“三少”。

【崇】1. 高:~山峻岭。~高。~论闳议(指高出一般人的讨论。亦作“崇论宏议”)。  2. 尊重,推重:~敬。~拜。~尚。推~。尊~。  3. 古同“终”,终了。  4. 充,充满:~酒于觞。  5. 增长:“今将~诸侯之奸”。  6. 姓。 典

【恤典】朝廷对去世官吏分别给予辍朝示哀、赐祭、配饗、追封、赠谥、树碑、立坊、建祠、恤赏、恤荫等的典例。宋朱弁《曲洧旧闻》卷六:“京以子由长厚,必不肯发其变役法事,而疑其诸郎,故恤典独厚也。”《明史·贺世贤传》:“世贤既殁,或疑其叛降,恤典故不及。”帝王对臣属规定的丧葬善后礼式。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崔纵之櫬金人付臣护之而来,谨置之临安府城内妙行寺,乞赐检举,特与卹典,访其亲而官助葬之。”明张煌言《李陵论》:“设令汉武闻陵之败,临轩而叹,侧席而思,为之恤其母,抚其孥,或误传陵已死事,更为招魂以祭,卹典以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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