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历七闽郡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历】1. 经过:经~。来~。阅~。~尽甘苦。  2. 经过了的:~程。~代。~史。~来。  3. 遍、完全:~览。~数(shǔ)。  4. 推算年、月、日和节气的方法:~法。

【七闽】代居住在今福建省和浙江省南部的闽人,因分为七族,故称。《周礼·夏官·职方氏》:“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贾公彦疏:“叔熊居濮如蛮,后子从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后称福建省为闽或七闽。宋苏轼《送张职方吉甫赴闽漕六和寺中作》诗:“空使吴儿怨不留,青山漫漫七闽路。”《剪灯新话·三山福地记》:“时有陈有定据守福建,七闽颇安。”清张尚瑗《仙霞关》诗:“七闽路与中原通,怪事咄咄惊天公。”典

【郡】◎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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