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法大臣过释义


【卫】1. 保护,防护:保~。捍~。~道(卫护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如“~~士”)。~戍(警备,多用于首都)。~冕。  2. 防护人员:警~。后~。  3. 古代称驴:“策双~来迎”。  4. 中国明代驻兵的地点(后只用于地名):威海~(在山东省)。  5.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  6. 姓。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大臣】臣dàchén[ministerofamonarchy]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汉

【过】1.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江。~账。~程。~渡。~从(交往)。经~。  2.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秤。~磅。~目。  3. 超出:~于。~度(dù)。~甚。~奖(谦辞)。~量(liàng)。~剩。~犹不及。  4.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电影。  5.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一~。  6.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儿。  7. 错误:~错。记~。 | 1.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用~。  2. 用在动词后,与“来”、“去”连用,表示趋向:拿~来。走~去。 |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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