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采取措施加强文治,主要指修治典章制度,提倡礼乐教化等。《国语·周语上》:“有不享则修文。”韦昭注:“文,典法也。”唐杜甫《客堂》诗:“修文庙算正,献可天衢直。”明尹耕《秋兴》诗:“不应干羽修文日,岁岁三关有战场。”参见“修文偃武”。2.旧以“修文郎”称阴曹掌著作之官,故以“修文”指文人之死。唐杜甫《哭李常侍峄》诗之一:“一代风流尽,修文地下深。”明陶宗仪《辍耕录·挽文教授诗》:“闽人翁某一联云:‘地下修文同父子,人间读史各君臣。’独为絶唱。”清陈珮《哭程夫人》诗:“修文应是才人尽,徵到姮娥旧侍书。”参见“
【偃】1. 仰面倒下,放倒:~卧。~仆。~仰(俯仰,喻随俗应付)。~旗息鼓。 2. 停止:~息。~武修文。 3. 古同“堰”,堤坝。 典
【琥】1. 〔~珀〕黄褐色透明体,是古代松柏树脂落入地下所成的化石,可做香料及装饰品,亦可入药。亦作“虎魄”。 2. 雕刻成虎形的玉器。 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