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药里应弃捐释义


【一切】切yīqiè[whole;entire;all]所有一切不事事。——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岂可一切拘以定月哉?——宋·沈括《梦溪笔谈》常觉一切事。——清·梁启超《谭嗣同传》汉

【药】1. 可以治病的东西:~材。~物。补~。毒~。草~。中~。西~。~剂。~膳。~到病除。良~苦口。  2. 有一定作用的化学物品:火~。炸~。杀虫~。  3. 用药物救治:不可救~。  4. 毒死:~老鼠。  5. 古同“约”,缠。  6. 草名,即“白芷”。

【里】1. 居住的地方:故~。返~(回老家)。  2. 街坊(古代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弄(lòng )。  3.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等于五百米)。~程牌。  4. 衣物的内层:被~。  5. 内部,与“外”相对,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外。心~。这~。那~。  6. 姓。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弃捐】;废置。《战国策·秦策五》:“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於诵。’”《淮南子·览冥训》:“弃捐五帝之恩刑,推厥三王之法籍。”唐胡适《行路难》诗之一:“黄金如斗不敢惜,片言如山莫弃捐。”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所谓圣明之主者,亦非远于人情者也,果能敝屣其黄屋,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汉刘向《<战国策>序》:“当此之时……重约结誓,以守其国,故孟子、孙卿儒术之士,弃捐於世;而游説权谋之徒,见贵於俗。”唐张籍《离妇》诗:“十载来夫家,闺门无瑕疵……念君终弃

一切药里应弃捐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