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得咸阳与子孙释义


【争得】得zhēngdé[worm]经过努力而获得正在设法从政府那里争得一份养老金典

【咸阳】桧。《战国策·秦策四》载,齐、韩、魏攻秦,昭王割三城以求和,且曰:“寧亡三城而悔,无危咸阳而悔也。”南宋丞相秦桧割地媚金以求偏安,事类昭王。秦都咸阳而桧姓秦,故时人以“咸阳”称之。宋陆游《跋李庄简公家书》:“﹝李光﹞每言秦氏(秦檜),必曰‘咸阳’。愤切慨慷,形於色辞。”清唐孙华《题吴长卿先生宋相谱册子》诗:“妆点钱唐作汴州,君臣燕喜竟忘讎。咸阳巧为金源计,良将先教死杜邮。”原注:“秦檜当国,人不敢斥言,皆呼为咸阳。”典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子孙】◎子孙zǐsūn(1)[childrenandgrandchildren]∶儿子和孙子子孙荷担者三夫。——《列子·汤问》(2)[descendants;offspring;posterity]∶泛指后代子孙相继为王。——《战国策·赵策》(3)又子孙侯者。人主之子孙。远者及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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