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去刑名枉释义


【谪】1. 谴责,责备:众人交~。  2. 封建时代特指官吏降职,调往边外地方:~迁。~降(jiàng )。~戍。~居。贬~。  3. 变异:“庚午之日,日始有~”。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刑名】íngmíng(1)[law(esp.criminallaw)]∶古时指刑律刑名之学(2)[nameofpenalty]∶刑罚的名称,如死刑、徒刑等(3)[judicial(assistant)]∶清代主管刑事的(幕僚)刑名师爷

【枉】1. 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道。矫~过正。贪脏~法。~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矫正别人)。  2. 冤屈:~死。冤~。  3.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驾(a.称对方来访自己;b.请对方往访他人)。~顾(称对方来访自己)。~临(称对方来访自己)。  4. 徒然,空,白:~然。~自。~费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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