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胜分司释义


【致仕】◎致仕zhìshì(1)[resign]旧时指交还官职,即辞官(退而致仕。)——《公羊传·宣公元年》(2)亦作“致事”大夫七十而致事。——《礼记·曲礼上》

【胜】1. 在斗争或竞赛中打败对方或事业达到预定目的:~利。得~。~券(指胜利的把握)。~负。无往不~。  2. 超过,占优势:~似。优~。以少~多。  3. 优美的:~地。~景。~境。~迹。~状(胜景)。  4. 古代妇女的饰物:花~。彩~。  5. 能承担,能承受(旧读shēng ):~任。不~其烦。  6. 尽(旧读shēng ):不~感激。 典

【分司】1.分掌;分管。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是以五正置於朱宣,下民不忒。”2.唐宋之制,中央官员在陪都(洛阳)任职者,称为分司。唐白居易《达哉乐天行》:“达哉达哉白乐天,分司东都十三年。”宋陆游《简邻里》诗:“独坐空斋如自讼,小鎸残俸类分司。”3.明清于盐运司下设分司,为管理盐务的官员。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作碱》:“凡地碱煎盐,除并州末盐外,长芦分司地土人,亦有刮削煎成者。”《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随即是盐院来拜,盐道来拜,分司来拜,扬州府来拜,江都县来拜,把庄徵君闹的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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