擢第应制举释义


【擢第】第zhuódì[passthecivilexaminationinoldChina]科举考试及第汉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制举】1.制订选拔贤才的方法。《管子·宙合》:“鉤入枉而出直,此言圣君贤佐之制举也。”尹知章注:“言制以举贤之法用鉤也。”2.唐代科举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贡举外,由皇帝亲自诏试于殿廷称为“制举科”。简称“制举”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绍兴年间开博学鸿词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两次博学鸿词科及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亦皆属制举性质。《新唐书·选举志上》:“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詔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宋苏轼《上富丞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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