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将丈二矛释义


【子将】唐武官名。隶属于大将之下,掌布列行阵、金鼓及部署卒伍的副将、偏将。唐陈子昂《谢衣表》:“卒士被伤,子将多死。”《新唐书·玄宗纪》:“﹝开元四年六月﹞癸酉,大武军子将郝灵佺杀突厥默啜。”《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四年》引此文,胡三省注:“子将,小将也。唐令制,每军大将一人,别奏八人……子将八人,资其分行阵,辩金鼓及部署。”

【丈二】数量词。十进制的度量衡往往将量词前置表示整数量,数词后置表示分数量。丈二,为一丈二尺。《墨子·城守》:“内深丈二广丈五。”《汉书·严助传》:“陛下以方寸之印,丈二之组,填抚方外。”宋杨伯嵒《臆乘》:“今俗语丈二尺一之类亦有所本,《前汉·匈奴传》,尺一牘尺二寸牘;《严助传》,丈二之组……《容斋随笔》略载,今详书之。”元无名氏《谢金吾》楔子:“在这京城里立下丈二标竿,但抹着标竿者,不问军民房舍,尽行拆毁。”

【矛】◎ 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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