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语。梵语dharma,意译“法”,指事物及其现象,也指理性、佛法等。“万法”指一切事物。南朝宋朱昭之《难顾道士<夷夏论>》:“《金刚般若》,文不踰千,四句所弘,道周万法。”宋苏轼《东林第一代广慧禅师真赞》:“而况於出三界,了万法,不生不老,不病不死,应物而无情者乎。”明汪廷讷《狮吼记·摄对》:“有则万法俱来,无时一丝不挂,贫僧佛印是也。”典
【皆】◎ 全,都:~大欢喜。人人~知。放之四海而~准。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侣】1. 伴:~伴。伴~。爱~。情~。旧~。 2. 结为伴侣:“~鱼虾而友麋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