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些勒杀了释义


【争些】差一点;几乎。宋辛弃疾《江神子·博山道中书王氏壁》词:“雪后疏梅,时见两三花。比着桃源溪上路,风景好,不争些。”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是箇婆婆,争些勒杀了。”《西游记》第二一回:“碧天振动斗牛宫,争些刮倒森罗殿。”清孔尚任《桃花扇·入道》:“福有因,祸怎逃,只争些来迟到早。”

【勒】1. 套在牲畜上带帽子的笼头:马~。  2. 收住缰绳不使前进:悬崖~马。  3. 强制:~令。~索。  4. 统率:~兵。  5. 雕刻:~石。~碑。~铭。 | 1. 用绳子等捆住和套住,然后用力拉紧:~紧。  2. 方言,强制,逼迫。

【杀】1.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生。~敌。~鸡取卵。~一儆百。  2. 战斗,搏斗:~出重围。  3. 消减:~风景。  4.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了眼睛。  5. 收束:~价。~尾。  6. 勒紧,扣紧:~车。  7. 用在动词后,表示程度深:笑~人。恨~。 典

【了】1. 明白,知道:明~。一目~然。  2. 完结,结束:完~。~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办得~。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得! |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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