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邑之纲纪释义


【都】1. 大都市:~市。~会。通~大邑。  2.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国~。京~。建~。  3. 美好:“雍容闲雅,甚~”。~丽。~雅。  4. 总:~为一集。  5. 居:“~卿相之位”。  6. 古代称头目、首领。  7. 姓。 | 1. 全,完全:~要。功课学得~不错。  2. 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不动。 典

【邑】1. 城市,都城:城~。都~。  2. 旧指县:~人(同乡的人)。~庠(明清时称县学)。~宰。  3. 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采~。  4. 古同“悒”,愁闷不安。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纲纪】◎纲纪gāngjì(1)[manage]∶治理经纬阴阳,纲纪万物。——《镜花缘》(2)[lawandlegalsystem]∶法律制度王室荡无纲纪,甚至下堂而见诸侯。——元·佚名《秦并六国平话》朝政崩坏,纲纪废弛。——《汉书·王莽传上》(3)[outline]∶纲要;提纲法言却烛下握笔,略记纲纪。——《切韵·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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