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丝竹之恒韵释义


【金石丝竹】、琴瑟、箫管四类乐器。亦泛称各种乐器。《礼记·乐记》:“金石丝竹,乐之器也。”汉刘向《说苑·敬慎》:“弔死问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外金石丝竹之声,远妇女之色。”晋王嘉《拾遗记·洞庭山》:“四时闻金石丝竹之声,彻於山顶。”唐李朝威《柳毅传》:“復有金石丝竹,罗綺珠翠,舞千女於其左。”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恒】1. 持久:~心。~久。~定。~齿。永~。~星。~温。  2. 经常的,普通的:~言。  3. 姓。

【韵】1. 汉语字音中的元音或元音加收尾音,即声母以外的部分,或声母和介音以外的部分,称“韵母”。如t幔睿绲脑夏甘恰搬ng”,hu幔睿绲脑夏甘恰埃踽ng”:~文(有韵律节奏的文学体裁,亦指用这种体裁写成的文章,包括诗、词、歌、赋等。区别于“散文”)。押~。~腹(韵母中主要元音)。~脚(韵文句末押韵的字)。~律(诗词中的平仄格式和押韵的规则)。  2. 和谐而有节奏的:~白。琴~悠扬。  3. 风度,风致,情趣,意味:风~。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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