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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褔建通志臺灣府-未知
褔建通志臺灣府目录:
書籍簡介
弁言
重纂福建通志序一
重纂福建通志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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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纂福建通志凡例
詔諭
星野
沿革
疆域
山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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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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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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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
田賦(雜課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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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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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法
風俗(歲時氣候附)
物產
典禮(祀典)
學校
經籍
兵制
關隘
海防
封爵
宦績
職官
選舉
人物
列女
方外
寺觀
雜錄
倉儲
國朝順治十一年,議定各府州縣常平義社各倉,責成各道員專管。康熙五年,嚴察福建採買麥料,毋許借端累民。二十年,以福建旱災,令於廣東、浙江糴米平糶。三十一年,令福建照山東捐輸之例,擇地備貯。四十三年,議定福書倉榖存留發糴數目(福建現在捐輸榖二十七萬餘石,常平倉榖酌五、六十萬餘石。其內地積榖,仍按原存州縣之額數存留。其常平榖照依時價盡數發糶。至臺灣一府三縣,孤懸海外,現在捐榖八千六百餘石,常平倉榖一十一萬餘石。除每縣應存榖石,其餘盡糶貯銀,遇荒賑濟。所存榖石仍照例出易。而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共存粟米七十餘萬石,為數既多,積貯日久,令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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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賑
賜復
順治十一年,詔免順治六、七兩年直省地丁逋賦。十三年,詔免順治八、九兩年直省地丁錢糧逋賦。
康熙三年,詔順治十五年以前民欠各色賦稅悉除之。四年,詔免順治十六、十七、十八三年逋賦。二十五年,免福建二十六年秋冬、二十七年春夏額賦。四十五年,詔免天下逋賦;有已徵在官者,即抵本年正賦。四十九年,通免天下康熙五十年錢糧。五十年,免臺灣府明年租榖。五十二年,諭免天下明年房地租稅及積年逋欠。五十九年,免臺灣府番民銀粟。
雍正二年,諭恩詔議免各省錢糧,自康熙十八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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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法
順治四年,以福州為故明唐王朱聿鍵竊據,僣有偽號,私鑄錢文,令禁止行使。六年,開福建鑄局。十三年,停福建局。十七年,復開各省鼓鑄局,錢幕兼鑄地名滿漢文,福州府鑄「福」字。
康熙元年,停各省鼓鑄。六年,復設各省鼓鑄局。七年,以十五布政司錢局開鑄以來,錢既多或致壅滯,令暫停鼓鑄,遂停福建鑄錢局。十九年,議派滿漢科、道各一人稽查錢局,一年更代。開福建漳州府鼓鑄局,錢幕鑄滿漢文「漳」字。二十一年,停福建漳州鑄局。二十四年,復開福建鑄局,罷前代舊錢之禁。時福建巡撫金鋐疏請禁遏,經戶部議准,旋以內閣學士徐乾學言,閩處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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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法
國朝福建鹽行西路延平府、建寧府之建安、甌寧、建陽、崇安、浦城五縣、邵武府,東路福州府之羅源、古田、屏南三縣、建寧府之松溪、政和二縣、福寧府,南路福州府閩、侯官、長樂、福清、連江、閩清、永福七縣、興化府、泉州府、永春州、龍巖州。惟臺灣一府,自雍正元年裁革官商,委臺灣府兼管,官收官賣,以閩浙總督總理,福建鹽法道專理。
乾隆五十五年,議准福建臺灣原定額餘鹽觔之外,所有埕底泥鹽,帶土刮收,每年約可得二萬石,撥臺灣、鳳山、嘉義、彰化、淡水、澎湖等六廳縣銷售,每年應徵課銀一千八百一十八兩一錢八分二釐,按數徵輸入冊奏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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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歲時氣候附)
臺灣府
臺陽僻在海外,曠野平原,明末,閩人視為甌脫。自鄭氏挈內地數萬人以來,閩之漳、泉,粵之潮、惠,相攜負耒,率參錯寄居,故風尚略同內郡(府志風俗序)。
其地廣衍膏腴(國朝孫承澤春明夢餘錄)。
西北近海,多平地可耕,土番及人民聚落以百數(海防志)。
地宜五穀。邇來士知讀書,民務稼穡,漳、泉子弟視為樂土,相率而往者歲數千人。全臺土俗,皆以檳榔為禮(雍正通志)。
臺海見聞錄:閭里詬誶,輒易搆訟,親到其家,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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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產
粳稻:占稻,俗名占仔,五、六月種,九、十月收。過山香,粒大倍於諸米。大伯姆,色白,宜低田。早占,粒差小,二、三月種,六、七月收。圓粒,米白而軟,粒短而肥。埔佔,殼白,實赤,皮厚,三、四月種,八、九月收。呂宋占,種自呂宋來,有赤、白二色,粒小而尖,種穫與埔占同時。秫稻:鵝卵秫,米白而軟,種穫與占仔同。禾秫,殼白米大。占仔秫一名赤殼秫,米白粒差小。虎皮秫,殼赤有文,粒大色白。竹絲秫,米青白色。生毛秫,殼有毛,俗呼大武壟秫,種穫俱與占仔同時。雙冬:臺灣志略,南路下淡水間有三冬種、四月收者,名雙冬,他邑所無也。鴨腳黍:穗如鴨趾,故名。黃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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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禮(祀典)
祈雨儀注
福建祀典:凡遇亢旱,祈求雨澤。先一日齋戒,禁止屠宰。至期,各官朝服致祭山川壇,次日致祭社稷壇;祭品、儀注俱照春秋祭禮行,另用祝文,不飲福受胙。
凡祭壇雨日,委官雨纓素服,詣城隍廟、龍王廟讀祝文、行香。兩壇祭畢後,各官每日同詣城隍廟、龍王廟行香,第七日為止。龍王廟行二跪六叩禮,城隍廟行一跪三叩禮。
凡七日內得雨,開屠,擇日行報祭禮。同日,先祭山川壇,次祭社稷壇;祭品、儀注照前,另用祝文,飲福受胙。次日,先祭城隍廟,次祭龍王廟,俱用祝文,祭品、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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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臺灣府學在寧南坊,康熙二十四年,巡道周昌、知府蔣毓英建。因鄭氏舊址,中為大成殿,東西兩廡,前為戟門、為櫺星門、為泮池,後為啟聖祠。三十九年,巡道王之麟建明倫堂於殿左。五十一年,巡道陳璸於啟聖祠左右,分建六齋,曰六德齋,祠南又分建六齋,曰六行齋,正殿東廡下置獻官齋宿房,西廡下為藏器庫,廟門外東西二門曰禮門、曰義路,禮門外立大成坊。又於明倫堂之前分立六藝齋(璸自為記)。五十七年,知府王珍改泮池於櫺星門外(李欽文記)。五十八年,巡道梁文煊修正殿(李日埕記)。乾隆十年,巡道莊年修(褚祿記)。十四年,郡諸生侯世輝等捐貲大修,於是改六德齋為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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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籍
國朝臺灣府志稿,王喜撰。府志選舉表注:喜善著作,自撰臺灣志,後之修志者多釆焉。喜,康熙初貢生;楊志作「喜寧」。
陳淑齋詩文集,陳鵬南撰。朱仕琇傳略:鵬南字雲垂,同安人,遷臺灣,試諸生,輒冠其曹。餼滿入太學,授連江訓導。
剛齋詩文,張從政撰。字達夫,事母盡孝,學問該洽。乾隆庚申,嘗分修郡志。
通虛齋集,王克捷撰。字貽茂,乾隆丁丑進士。
——以上錄自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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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制
明
明史兵制:明定天下,革元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回衛所。蓋得唐府兵遺意。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
初置各都衛指揮使司,以都衛節制方面。洪武八年,並改為都指揮使司。凡改設都司十有三。十三年,改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分領在京各衛所及在外各都司衛所。
福建都司:福州中衛、福州左衛、福州右衛、興化衛、泉州衛、漳州衛、福寧衛、鎮東衛、平海衛、永寧衛、鎮海衛,後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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