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冉

送安律师

送安律师

送安律师评点


皇甫冉的《送安律师》一诗,笔者愚见之,诗以出家童子岁、爱此雪山人作为开篇,秉持佛法舍离纷世扰攘之心。长路经千里,孤云伴一身,抒发了离心而行的孤寂境地。水中应见月,草上岂伤春,见自然之道中的美好与真实,对于逐梦的行者来说,心境更加开阔。永日空林下,心将何物亲之乎者也兮。此句折射出行者内心寂寞的一面,心境空明,无可执着之物。此诗大气古朴,音调悠远,抒发出行者在离乡背井、孤苦无依之际的心路历程。此诗用词精炼,借水中应见月、草上岂伤春之象征意义,进一步强调行者遭遇孤寂境地时,对自然美好的欣赏和赞叹。另外,使用繁体字增加了一种古朴雅致之感,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相比《舍得珠英》,《送安律师》在文风上更为古拙,更能传达出行者心境的孤寂和离愁。古拙优雅的文风为诗歌赋予了一种沉静的气息,使人在阅读时仿佛能感受到行者身临其境的离愁之情。总之,皇甫冉的《送安律师》以其简洁精巧的语言,古拙优雅的文风,折射出行者离乡背井、身临其境的心境之旅。此诗以行者的视角,透过水中月、草上春等自然景物的反衬,表达出行者对离愁境地中自然之美的赞叹,同时又彰显出行者心境中的孤独和无依。这种字字珠玑,意境深远之感,深深触动了读者的心弦,使人感叹作者对于人生离愁之境的独到洞察,及其对自然与心灵之间的微妙共鸣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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